今日一早,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江蘇省公務員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這標志著2010年江蘇省考試招錄公務員工作正式開始。本次招考,江蘇省各級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考試錄用5958名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比09年增加招錄485人。對于廣大江蘇考生是一大喜訊。中公教育專家第一時間解讀公告,認為今年的江蘇省考依舊保持江蘇特色,有以下特點:
一、高學歷人群戶籍不受限制
在當前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綜合素質(zhì),打造高素質(zhì)服務性政府的大背景下,江蘇省近兩年的公務員考試都表現(xiàn)出了引進高學歷人才的傾向。公告稱,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論壇) 、2010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全省職位均可報考,不受戶籍(指社會人員,下同)或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限制。高學歷的外地考生可以關注這些職位。
中公教育專家提醒江蘇考生,在寧(南京)省級機關和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職位,本省生源或戶籍的人員均可報考。江蘇省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的職位按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警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市以下機關(單位)的職位,報考人員的生源和戶籍范圍見各市招考簡章。
二、加大從基層選拔公務員的力度,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2009年,中組部、人保部、國家公務員局已經(jīng)做出要求,中央機關及省級直屬機構用于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人員的比例應達到70%以上。中公教育專家認為這是一個非常明確的導向,公務員必須從基層做起。
2010年伊始,各地不斷出臺公務員考試政策信息。北京黨政機關公務員將不再從大學應屆生中選錄。上海將加大從基層和企事業(yè)單位選拔公務員的力度,錄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人員的比例要達到70%以上。四川出臺規(guī)定,省級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原則上應有2-3個左右的錄用名額面向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和生產(chǎn)一線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而廣東則規(guī)定,到2012年,將“全部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中”考錄省級公務員。
江蘇省的公告也體現(xiàn)了這一導向。2010年全省共有1156個職位面向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招錄,此外,公告中明確規(guī)定了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職位、定向招考“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的職位以及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位的招錄對象。也就是江蘇省拿出專門的職位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蘇北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及經(jīng)我省市、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農(nóng)村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等。
江蘇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張學英處長在接受南京晨報采訪中介紹“江蘇省正在建立一個干部的培養(yǎng)鏈:黨政干部主要來自基層一線的公務員。為此,江蘇省在招錄公務員時,加大了對在基層工作人員的定向招錄。
中公教育專家認為,對于廣大的應屆畢業(yè)生而言,各項政策信息顯示,公考大門依舊敞開,但是必須要做好到基層工作的心理準備。
三、分職位報考,報名結束之后被取消職位人員可補報
報名時間安排: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 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繳費時間: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報名網(wǎng)址:省級機關職位:江蘇人事考試網(wǎng)(www.jsrsks.com.cn);各市職位:各市政府人事網(wǎng)站;省垂直系統(tǒng)職位:職位所在市政府人事網(wǎng)站。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組織人事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職位,補報名時間:3月20日9∶00--16∶00。
中公教育專家提醒各位考生,一定關注自身報考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及資格審查信息,不要因一時大意造成不必要的失誤影響自己參加公務員考試。
此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wǎng)上繳費,于2010年4月26日--27日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四、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保持江蘇特色。
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和國家公務員考試有較大區(qū)別,分A、B、C三類,分別對應不同層次的公務員,考生首先應有明確的定位。江蘇公務員考試對公共基礎的要求較高,三類均考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忌欢ㄒ毦陀脖绢I。
《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信息》中對于考生報考職位應參加考試類別做了明確說明,《2010年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及考生須知》對于公共科目考試范圍做了規(guī)定。
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僅限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報考的職位、法警職位、法醫(yī)職位和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需加試法律專業(yè)科目。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在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任計劃8倍的比例確定人選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為聽打速錄,具體要求詳見《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其它職位是否加試專業(yè)科目及其考試時間、地點見該市招考簡章和職位簡章。
筆試時間:2010年4月25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B、C)
下午 2:00--4:30《申論》
5:00--6:30 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科目考試
五、加分政策及總成績計算方法
報考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職位的人員,受到省級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筆試總成績加12分;受到省轄市黨委、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優(yōu)秀的,加5分。各類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
面試結束后,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5%、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其余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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