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0日,伴隨著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公告、大綱的發(fā)布,云南省同步發(fā)布了《2010年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工作人員公告》,此公告對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考試錄用工作人員作了相關規(guī)定,本文對此做一解讀,希望引起有志于云南省法檢系統(tǒng)的考生的注意。
招考人數大幅增加,體現法檢需求
今年云南省省高級人民法院、各州(市)、縣(市、區(qū))人民法院計劃錄用公務員700人;省人民檢察院、各州(市)、縣(市、區(qū))人民檢察院計劃錄用502人。與2009年法院系統(tǒng)司法工作崗位10人、檢察院系統(tǒng)計劃錄用451人相比,招考人數大大增加。這是云南省政府按照國家政策要求、結合自身情況采取的增加公務員考錄數量的實際舉措,一定程度上能緩解法律專業(yè)考生的就業(yè)形勢,為廣大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錄取機會。
報考程序及時間與公務員考試相同,統(tǒng)一采用網絡形式
此次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與往年地面報名的形式相比,更加方便快捷,利于考生安排報考。網絡報名的時間為2010年3月1日0:00至3月11日24:00。網絡交費的時間為2010年3月1日0:00至3月14日24:00。報名成功后準考證打印全部由考生從網絡下載打印,下載時間為4月15日至開考前。打印中如遇問題,可登錄相關網站查詢或與法檢系統(tǒng)招錄辦公室聯系解決。
“特崗教師”加分對待,少數名族另有安排
2010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除國家和省里規(guī)定的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革命烈士子女及報考公安部門的因公犧牲警察子女外,增設“特崗教師”項,具體表述為:對在云南省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的教師,筆試成績加4分。2010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首次取消了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對于少數民族的照顧,改為加大單設少數民族崗位的方式,不再進行加分照顧。對于2008年選聘的到村任職的大學畢業(yè)生,因在2010年公務員考試報名時服務期尚未滿2年,不享受筆試加分或定向招錄等優(yōu)惠政策。
筆試科目有變化,部分考生免筆試
2009年及以前的云南省法檢系統(tǒng)公務員考試很特別,僅考《公共基礎知識》和《法律專業(yè)知識》兩個科目,而且指定教材為2009年修訂的《公共基礎知識與法律專業(yè)知識》(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考試錄用工作人員考試大綱)。與之不同的是,2010年云南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的筆試科目定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及《法律專業(yè)知識》。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滿分為200分,《法律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以前考的公共基礎知識可能放在行測里的某一部分考查。
《法律專業(yè)知識》分為A、B兩種試卷,A卷為報考司法工作崗位類考生試卷,B卷為報考非司法工作崗位類考生試卷。直接從事審判、檢察業(yè)務的人員考A卷,其他人員考B卷。A卷的要求和難度比B卷要高一些。對于直接從事審判、檢察業(yè)務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水平測試,將在面試環(huán)節(jié)中加以重點體現。
本次云南省公務員考試依然對已取得法學博士以上學歷及學位證書、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證書、取得B類證書并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考生,報考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司法工作崗位時免筆試;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B類證書但未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和取得C類證書的考生,只能在報考除五華區(qū)、盤龍區(qū)、官渡區(qū)、西山區(qū)、安寧市、麒麟區(qū)、紅塔區(qū)、隆陽區(qū)、思茅區(qū)、古城區(qū)以外的縣級法院和縣級檢察院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司法工作崗位并符合其他報考條件時免筆試。上述考生若報考不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崗位時,仍需參加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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