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前踩點
按準考證上的有關信息,提前熟悉考點地址以及赴考交通路線的交通狀況,以免考試當天因交通、天氣等原因影響考生按時參加考試。
考試應帶物品
考生請注意:考生參加北京市2006年
公務員考試(筆試)當天,必須帶齊身份證、準考證。
準考證上沒有照片,考生也不需要在準考證上貼照片。
不要輕易相信“真題”
近日,有人在網(wǎng)上發(fā)布消息聲稱,手中掌握2006年北京
公務員考試試題,并以高價出售。此事純屬詐騙行為,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
公務員考試考場規(guī)則
一、在考試前15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開始1小時內(nèi),不得退場。
三、應考人員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攜帶文具,開考后應考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四、嚴禁將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帶有記憶性的、有運算功能的或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jiān)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fā)現(xiàn)將上述電子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考試資格。
五、試卷發(fā)放后,應考人員必須首先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和報考部門等有關信息,不得做其他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鉛筆填涂的按零分處理;《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
八、考場內(nèi)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窺視他人答題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九、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忌痪頃r應將試卷、答題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