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
每個職位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次序,按與遴選名額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除市社保局、市供銷總社、九三學社市委按1:2比例差額外,其余遴選機關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并列進入體檢,體檢合格后進行差額考察)。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在市公務員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遴選人員或者遴選機關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2.考察。除市社保局、市供銷總社、九三學社市委按體檢合格人員1:2差額比例,列為考察人選外,其余遴選機關體檢合格人員按1:1等額比例確定考察人眩遴選機關要認真制定考察標準和工作方案,將考察有關事宜書面通知考察人選,并及時與被考察人所在單位進行溝通?疾熘攸c為德、能、勤、績、廉?疾旖Y果量化計分,按分值等次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察結果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若因體檢、考察原因出現缺額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進行遞補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的其他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來確定,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則同時列為差額考察人選。
(六)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各遴選機關綜合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按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員,并分別在原單位和遴選機關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設有試用期的遴選機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轉任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