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十八大代表、北京二商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孫杰在參加北京團分組討論時表示:“企業(yè)職工退休金比公務員每月平均低1500元,企事業(yè)單位退休金雙軌制下,人們都爭著往公務員隊伍擠,而作為自主創(chuàng)新主體的企業(yè)缺乏吸引力。”
收入分配問題,歸根到底是民生問題,要實現分配公平,單單依靠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個稅起征點這樣的小打小鬧,已經毫無意義。要想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就必須敢于正視制度弊病,破除既得利益群體的阻力,從制度上遏制權力尋租、壟斷經營和官商勾結等行為,構建合理的約束、保障機制,推進收入分配制度實質性改革。
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城鄉(xiāng)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這個指標說明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要讓人民享受到更多的實惠。
十八大代表、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朱之鑫說,十八大報告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新部署,一個鮮明特點,就是突出改革開放的重要戰(zhàn)略地位。
朱之鑫認為,21世紀第二個十年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具有關鍵意義的歷史階段,這期間我國不僅要著力解決好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更要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改革上邁出實質性步伐。比如,要抓住制約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的體制癥結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推動科學發(fā)展的制度安排和利益導向;要順應時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加大社會領域改革力度,從制度安排上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動力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