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及培訓上崗
(一)確定聘用人選(7月27日—7月29日):各縣(市、區(qū))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及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報市(州)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批準,最后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并在上述網站和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公布正式聘用人員名單。
(二)簽訂協議(7月28日—7月30日):縣(市、區(qū))人事部門與所聘人員簽訂聘用協議。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3個月未到崗的,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并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及體檢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三)培訓上崗(8月1日—8月3日):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對聘用人員進行培訓,并分配上崗。
六、待遇
(一)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干部補貼,按川委辦〔2007〕24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研究生每月補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補助1100元、專科生每月補助900元(民族地區(qū)分別增加200元)。任職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發(fā)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省上新標準確定后按新標準執(zhí)行。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參照當地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干部標準執(zhí)行。
(二)選聘到村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干部,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按有關規(guī)定享受定向考錄政策,同等條件優(yōu)先錄用。
(三)選聘到村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干部,報考碩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同等優(yōu)惠政策。
(四)縣、鄉(xiāng)兩級事業(yè)單位在編制定員內需補充人員時,一般從聘任期滿的大學生村干部中定向考錄;縣、鄉(xiāng)兩級黨政機關在編制定員內考錄公務員時,注重從聘任期滿的大學生村干部中考錄;省內縣以上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編制定員內招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時,安排一定比例專門面向聘任期滿的大學生村干部。
(五)選聘到村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干部,符合選調生條件的,可按程序納入選調生選拔范圍。
(六)選聘到村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干部,考錄進入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聘任期計算工齡。
(七)對連續(xù)3年被縣(市、區(qū))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為優(yōu)秀大學生村干部,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選拔到鄉(xiāng)鎮(zhèn)領導崗位。
七、管理
(一)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人事檔案由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戶口可落戶在任職的縣(市、區(qū))政府所在地。
(二)省委組織部每年抽調一批工作成績突出的大學生村干部進行示范培訓,各市(州)、縣(市、區(qū))組織部門每年對其余大學生村干部進行普遍培訓。
(三)縣(市、區(qū))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對到村任職的大學生干部進行一次考核,開展評選優(yōu)秀大學生村干部活動。被評為優(yōu)秀的,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解聘。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負責日常管理與考核。
附:《2011年全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名額表》
2011年全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名額表
單 位 分配數(人)
自 貢 100攀枝花 60瀘 州 180德 陽 85綿 陽 250廣 元 120遂 寧 140內 江 150樂 山 150南 充 200宜 賓 180廣 安 260達 州 180巴 中 70雅 安 100眉 山 150資 陽 200阿 壩 180甘 孜 140涼 山 100省直工委(臥龍) 5合 計 3000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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