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清解里熱為主要作用的藥物,稱為清熱藥。
清熱藥的藥性都屬寒涼,按“熱者寒之”的治病法則,本類藥物主要用于各種熱證。所謂熱證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它不僅指體溫升高的發(fā)熱,而且也泛指體溫雖正常或接近正常,患者常具有某些熱證癥狀,如口干、咽燥、面紅、目赤、大便于結、小便短赤、五心煩熱、舌紅苔黃、脈數(shù)等,都屬于熱證的范疇。
熱證根據(jù)其發(fā)病的部位、性質和病情的輕重可分為表熱證和里熱證兩型。表熱證的特點是雖有發(fā)熱,但時有惡寒。有表證者當用解表藥治之。里熱證則不同,它是由于外邪內傳入里化熱,或因內郁化熱所致的一類癥候群,臨床主要表現(xiàn)為發(fā)熱,不惡寒反惡熱,口渴,心煩口苦,呼吸迫促,小便短赤,大便于結或兼有便秘,腹脹,苔黃脈洪,甚至神昏譫語,發(fā)狂等。
里熱證根據(jù)其性質的不同可分為實熱和虛熱兩類,實熱又可進一步分力氣分熱、血分熱、濕熱和熱毒瘡瘍等各種類型,針對其不同類型和藥物性能的差異,將清熱藥分為以下六類:
清熱瀉火藥:本類藥物因有“寒涼折火”的性能,故主要用于清氣分實熱。常用藥物有石膏、知母、梔子等,白虎湯為其代表方。
清熱涼血藥:主要用于清解血分實熱。所謂“血熱”是指在溫熱病(相當于感染性疾病的極期和晚期或敗血癥期)出現(xiàn)的發(fā)熱、煩躁、神昏譫語、皮膚發(fā)斑發(fā)疹(皮下出血)、衄、吐血、便血等并發(fā)癥,以及由“血熱妄行”所致的其他出血癥,本類藥物可通過其清熱作用而達到?jīng)鲅哪康。常用藥物有犀角、生地黃、玄參等,犀角地黃湯為其代表方。
清熱躁濕藥:因濕邪侵犯人體所引起的發(fā)熱稱為濕熱,臨床主要表現(xiàn)為發(fā)熱、頭痛、身重而痛、腹?jié)M食少、小便短赤、大便溏泄、舌苔黃膩等。因本類藥物既能清熱又能燥濕,部分藥物還兼有解毒的作用,故主要來治療濕熱證,常用藥物有黃芩、黃連、黃柏等,治腸胃濕熱以香連丸為代表,治濕熱黃疽以梔子柏皮湯為代表。
清熱解毒藥:這里所指的毒,是指火熱壅盛引起的“火毒”或“熱毒”,相當于感染性疾病所引起的高熱以及伴隨的病理變化,包括各種毒性反應。多種化膿性感染(如瘡瘍、肺癰、腸癰等)、痢疾和部分病毒感染(如流感、乙腦等)都屬于熱毒范疇。因本類藥物具清熱又兼有解毒作用,故主要用來治療各種熱毒證,常用藥物有銀花、連翹、大青葉、板藍根、薄公英等,五味消毒飲是其代表方之一。
清虛熱藥:所謂虛熱,從理論上講是指陰、陽、氣、血不足所引起的發(fā)熱,但通常專指熱邪傷陰所致的熱證。如濕熱病(相當于急性傳染病)后期,熱已傷陰所致的口干咽燥、夜熱早涼、熱退無汗等陰虛發(fā)熱證,又如慢性消耗性疾病(肺結核等)所引起的午后發(fā)熱、顴紅盜汗、骨蒸勞熱并有慢性進行性消瘦等證均為本類藥物的適應癥。常用藥物有地骨皮、銀柴胡等。青蒿鱉甲湯是其代表方之一。
清熱明目藥:凡能清肝熱或散風熱,以治療肝熱和風熱目疾為主的藥物,稱為清熱明目藥,常用于肝熱上擾所致的目疾。代表藥物有決明子、青葙子、谷精草等,常用方劑有青葙湯、谷精龍膽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