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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入分配制度與公平效率原理
考試目的:
本章闡述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個人收入的分配過程、分配方式和分配制度。通過本章的考試,旨在使考生了解我國的個人收入的分配制度和政府的收入調控政策的基本內容。
考試內容:
。ㄒ唬┦杖氲姆峙溥^程與收入分配的調控
熟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個人收入的分配過程和機制,掌握政府在收入分配過程中的作用,掌握個人收入分配的調控方式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含義。
1.個人收入分配的過程與政府的作用
個人收入的分配過程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初次分配(微觀領域):在市場上實現。所有參與分配的社會成員都是以勞動者或生產要素所有者的身份出現,他們以其向社會提供的勞動和所擁有的生產要素的數量及各種生產要素的貢獻取得相應的報酬。這些收入通常表現為利息、利潤、地租或租金及工資或薪金。
再分配(宏觀領域):對個人在初次分配過程中所獲得的收入進行再調節(jié)。
政府在宏觀領域發(fā)揮調節(jié)個人收入的作用。
對個人收入進行再分配的必要性:在微觀分配領域,主要建立在市場機制自發(fā)作用基礎上的分配方式,很難實現社會所追求的社會公平目標,甚至可能引起兩極分化,從而影響社會的穩(wěn)定。為此,在個人收入初次分配完成以后,還要進行再分配。
2.個人收入的調節(jié)與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形成
對個人收入進行調節(jié)或再分配的主體是國家或政府及集體組織或社會團體。其中國家或政府是最重要的調節(jié)主體。
政府對個人收入的調節(jié):對個人收入的某種扣除(通常以稅收形式)、給予個人某種形式的收入(社會保障收入或福利性收入)。
社會團體或集體組織對個人收入的調節(jié):個人捐贈或繳納收入給社會團體或集體組織、以某種形式分配給個人(福利性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經過再分配或調節(jié)以后的個人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一般分為;消費、儲蓄(個人所持有的債券、股票屬于儲蓄范疇)、投資(居民即是消費者,又是生產者)
。ǘ┦杖敕峙浞绞脚c居民收入的結構
掌握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形式并存的個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基本內容。
熟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按勞分配的特點和性質;掌握按生產要素分配及其他分配方式的含義和方式。了解居民收入的來源結構的變化趨勢。
1. 按勞分配:指按勞動者所提供的勞動數量和勞動質量進行分配。在現實生活中,表現為按勞動者的勞動貢獻進行分配,并采取了貨幣化的分配形式。
前提條件: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物質條件:社會生產力發(fā)展水平相對低下;
直接原因;舊的社會分工的存在、勞動差別的存在以及勞動的謀生性質。
∵ 按勞分配的特點:
范圍:在公有制經濟中的企業(yè)范圍(非全社會范圍)。
實施主體:企業(yè)(非國家)
在以企業(yè)為主體實施按勞分配的情況下,勞動者個人收入的高低,不僅取決于勞動者勞動貢獻的大小,而且取決于勞動者所在企業(yè)的經營狀況。
∴ 在不同的公有制企業(yè)之間,勞動者付出等量勞動,取得的報酬可能是不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