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4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5 頁:判斷題 |
第 6 頁:簡答題 |
第 7 頁:綜合題 |
第 8 頁:答案及解析 |
四、簡答題
1、2009年5月6日,甲企業(yè)、乙企業(yè)等6家企業(yè)作為發(fā)起人共同以發(fā)起設立方式成立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2014年3月5日,甲企業(yè)將所持有的A公司的部分股份對外轉讓給了丙公司,但此項轉讓未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
2014年4月6日,A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對B公司提供擔保的事項,已知,A公司的董事鄭某在B公司擔任經理。
2014年4月25日,在臨時股東大會上,除審議通過了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決議外,還根據乙企業(yè)的提議,臨時增加了一項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議案,以上兩項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
要求:根據以上的材料結合法律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企業(yè)轉讓A公司股份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說明理由。
(2)A公司董事會決議該如何通過?
(3)A公司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決議和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決議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說明理由。
2、張某出資設立一家服裝經銷店,經營性質為個人獨資企業(yè),并委托朋友李某管理該店。由于李某管理不善,該經銷店負債累累。債權人相繼找上門來,要求張某歸還欠債。張某宣稱自己沒有能力還債。于是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張某和李某的家庭共有財產抵償債款。經法院查明,張某在設立登記時并沒有明確是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
要求:根據以上情況并結合相關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張某除用貨幣出資外,能否以自己的勞務作價出資?說明理由。
(2)張某能否委托李某經營管理其個人獨資企業(yè)?說明理由。
(3)對該企業(yè)所欠債款,法院應否支持債權人的要求?說明理由。
3、A簽發(fā)并承兌一張匯票給收款人B,金額為人民幣8萬元,B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C,C獲得匯票后書面授權委托D,將匯票背書給E,簽章并在匯票上注明“代理”。E獲得該匯票后,將匯票金額改寫為人民幣18萬元,并背書給F,F(xiàn)在法定期限內向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在審查該匯票后拒絕付款,理由是:①該匯票背書不連續(xù)。②該匯票金額已被變造,隨即,付款人做成退票證明書,即為退票。
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D的票據行為是否有效?說明理由。
(2)付款人可否以背書不連續(xù)作為拒絕付款理由?說明理由。
(3)F應如何行使追索權?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