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七:授予客戶獎勵積分的處理
企業(yè)在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同時授予客戶獎勵積分的,應當將銷售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在商品銷售或勞務提供產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之間進行分配,與獎勵積分相關的部分應首先作為遞延收益,待客戶兌換獎勵積分或失效時,結轉計入當期損益。
考點八: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
1.企業(yè)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yè)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金額。按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金額,借記“應收利息”、“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利息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等科目。
2.如果合同或協(xié)議規(guī)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費,且不提供后續(xù)服務的,應當視同銷售該項資產一次性確認收入;提供后續(xù)服務的,應在合同或協(xié)議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如果合同或協(xié)議規(guī)定分期收取使用費的,通常應按合同或協(xié)議規(guī)定的收款時間和金額或規(guī)定的收費方法計算確定的金額分期確認收入。
考點九: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內容
(一)建造合同收入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規(guī)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兩部分。
1.合同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與客戶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
2.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這部分收入并不構成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總金額,而是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隨意確認這些收入,只有在符合規(guī)定條件時才能構成合同總收入。
(二)建造合同成本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fā)生的、與執(zhí)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在發(fā)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系統(tǒng)、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常見的用于間接費用分攤的方法有人工費用比例法和直接費用比例法。
合同完成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因訂立合同而發(fā)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四、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處理
在確認和計量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費用時,首先應當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
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在判斷建造合同結果是否能夠可靠地估計時,應注意區(qū)分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3)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qū)分和可靠地計量;
(4)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fā)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2)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qū)分和可靠地計量。
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建造合同收入和費用的公式如下:
當期合同收入=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
當期合同費用=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
當期確認的毛利=(合同總收入-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期間累計已確認毛利
其中,完工進度是指累計完工進度。企業(yè)確定合同完工進度可以選用下列方法:
(1)累計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
(2)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
(3)實際測定的完工進度。
在采用方法(1)的情況下,累計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裝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相關推薦:2010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講義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