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nèi)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荚嚪秶灾薪M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3年9月21日—9月22日。具體安排為:
9月21日,所有考生均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上午9:00—11:00)和申論(下午14:00—16:30)考試。
9月22日,報考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專科的考生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參加民法學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
此次筆試考點設在拉薩。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退役證或戶口簿)。攜帶證件須與報名注冊時的證件一致,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4、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在西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wǎng)上公布,考生可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本人成績。
5、筆試成績計算辦法及加分辦法
(1)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2)加分辦法: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對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報名和錄用時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
6、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1)由自治區(qū)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招考計劃名數(shù)1∶1.5的比例,按職位分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對少數(shù)民族考生,視情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詳情請查看《2013年西藏自治區(qū)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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