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據一定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報考公安、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需通過由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的體能測評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報考其他機關(單位)人員的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錄用
各招錄單位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錄用審批時將對擬錄用人員的戶籍、學歷、年齡、專業(yè)等是否符合招考條件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招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
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機關和部分市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實行不確定職位統(tǒng)一招考,錄用審批時將按擬錄用人員綜合分數排名順序和個人志愿相結合的原則確定錄用職位,具體辦法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六、有關說明
(一)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以下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后再進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兩年”是指截至2008年7月31日,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年。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我省少數民族自治縣(市)招考公務員,需安排不低于40%比例的職位,專門招考少數民族人員。
(三)18周歲至35周歲是指1973年7月31日至1990年7月31日。
七、注意事項
(一)有關本次錄用公務員的政策問題可咨詢省公務員主管部門。
(二)招考專業(yè)條件原則上統(tǒng)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設定。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yè),按專業(yè)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確定。
(三)擬錄用人員在錄用審批前必須通過海南省公務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資格考試。取得國家二級以上計算機證書、計算機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或經省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認證的其他具有同等效力計算機證書的人員可免考。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本次公務員招考有關情況請登陸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網站查詢,網址:hi.lss.gov.cn或上網搜索“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
咨詢電話:
海南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公務員管理處)(0898-65381583)
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公務員管理處(0898-65200852)
技術支持電話:65323395
海南省委組織部 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
海南省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2008年招考工作人員職位表
海南省部分市縣黨群機關2008年招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