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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公安機關2008年招錄人民警察簡章公布
我省公開招考人民警察461名
昨日,記者獲悉,江蘇省公安機關2008年招考錄用人民警察工作與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一并進行,預備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461名。
根據(jù)規(guī)定,報考人民警察除符合2008年招考公務員規(guī)定的有關條件外,還應符合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等條件和要求;年齡在2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的,以及報考人民警察計算機、外語、法醫(yī)、審計、通信等專業(yè)類職位的本科學歷考生,年齡放寬至30周歲,男性身高可放寬為168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可放寬為158厘米(含)以上,矯正視力達到5.0。
※報名
本次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報名工作,采取現(xiàn)場目測+心理素質測評+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F(xiàn)場目測內容為體表、身高、視力,心理素質測評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通過現(xiàn)場目測和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再進行網(wǎng)絡報名。未通過現(xiàn)場目測和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網(wǎng)絡報名不予審核。
報考江蘇省公安廳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本次招警的網(wǎng)絡報名與全省招錄公務員工作同步,即通過網(wǎng)絡(www.jsrsks.com.cn)進行。時間:2008年1月4日至10日。
※筆試內容
1、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根據(jù)各市招錄職位要求參加A類或B類考試。
2、筆試內容
A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考試》(A)、《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和《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B)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B)兩科。
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各科目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08年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江蘇人事網(wǎng)”和“江蘇人事考試網(wǎng)”向社會公布。
※筆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08年3月9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00一9:30《公共基礎知識》
10:10一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2:00一4:30《申論》
※體測
筆試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員,按照大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評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標準除符合本簡章中報考條件第五條相關規(guī)定外,其他標準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黨(團)紀、記過以上(大學期間)處分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進入公安隊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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