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單位確定。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缺少上述證件、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wèi)生工作黨委選拔的應屆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選調生)、"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yōu)秀的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期間,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 號),由招錄單位組織體能測評,報考人員須參加并通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
四、體檢和考察
(一)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參加體檢,同時還須參加機動車駕駛人員適應性體檢。
(二)體檢合格后,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任職資格等進行綜合考察。
五、錄取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的,由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發(fā)送入學錄取通知書。
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如同時還參加了本市2013年公務員招錄考試(包含專項招錄考試)或者司法系統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學員招錄考試,且其他任意一項招考已進入錄用程序的,本次考試的招錄程序自動終止。
六、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統司法警察學員招考簡章》。
七、在校待遇
學員學制一年半。學員入學后,著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規(guī)定本人承擔40%服裝費)。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和醫(yī)療保險制度。學員在校期間不具有公務員身份。
八、畢業(yè)與就業(yè)去向
在堅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辦學原則下,嚴格實施警務化管理和司法警察專業(yè)化教學訓練,嚴格各項考核與測評。對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專業(yè)技能或體能素質不能達標的學員實行淘汰制。合格畢業(yè)后,按照報考職位,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定向正式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xù),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在試用期內必須參加公務員初任培訓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