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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論述題 |
第 7 頁:案例分析題 |
三、論述題:16分。
44論述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
參考解析: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確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份額的基本準則!独^承法》第13條對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做了明確規(guī)定,我們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賹ι钣刑厥饫щy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T"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趯Ρ焕^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塾蟹鲳B(yǎng)能力和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xiàn)。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繼承人有扶養(yǎng)能力和條件;不盡扶養(yǎng)義務;繼承人協(xié)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4526歲的甲是某公司的業(yè)務員,2008年8月前后,其不斷接到好多陌生人的電話,內容是找其辦假證,后經詢問他們都是從某論壇上看到一個叫“誠信代理”的人發(fā)出的關于甲代辦假證的信息,并留有甲的姓名、電話、QQ、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但甲本人并未上網發(fā)信息。甲的生活不斷被陌生電話騷擾,不勝其煩,其丈夫對甲的感情也受到影響。甲不堪其擾,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通過技術手段,將正在某網吧上網的“誠信代理”抓獲。經查,“誠信代理”是甲的鄰居乙,因與甲在日常生活中發(fā)生糾紛,就上網以甲的名義發(fā)布辦假證信息。請問:
(1)乙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
(2)甲可主張乙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參考解析:(1)乙的行為侵犯了甲的隱私權。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自己的個人秘密和個人私生活領域內的情事不為他人知悉和禁止他人干涉的權利。侵害隱私權的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泄露他人的隱私。具體有以下情形:①刺探或以其他積極主動的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②騷擾、窺探他人私人活動和私人領域。③泄露因業(yè)務或職務關系合法掌握的他人隱私。④公民在私人交往中了解、掌握對方的某些情況,如其本人明確表示不希望外傳,或其內容明顯不應擴散的,同樣屬于個人隱私。侵害隱私權的行為的構成要件有:未經權利人同意,實施了披露行為,主觀上為故意,為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曉。本題中,乙未經甲的同意擅自在論壇上披露甲的個人信息,為不特定的他人所知曉,擾亂了甲的正常生活。其行為已經侵害了甲的隱私權。
(2)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公民的隱私權構成侵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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