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總(廳級)要來視察,地市公司開了半天緊急會議,制定了三套接待方案,提交省公司綜合辦審核。之后,省公司傳來兩張A4紙的“接待×總注意事項”(2月7日《揚子晚報》)。
讀了這個省公司綜合辦下發(fā)的接待方案,大開眼界,簡直可以成為全國的反面教材。我覺得,其反面的警示意義起碼有三點:
一是,讓我們看到一些官員是如何對中央的八項規(guī)定陽奉陰違的。
這個接待方案提出的要求,可謂周到而詳細,但總結起來是這樣的兩句話:第一,對于八項規(guī)定明令禁止的,陽奉陰違。例如住宿酒店問題,要求“不能是五星級掛牌酒店,但不能是四星以下,如果是四星不能太陳舊,最好是不掛牌但已經達到五星標準的”,凸顯“要立牌坊”心態(tài);第二,對于八項規(guī)定沒有明令禁止的,就繼續(xù)堅持高標準,樂得享受。例如,“水果只需要兩種,新西蘭產奇異果和日本產櫻桃。其中奇異果軟硬要適中,太硬不熟。櫻桃須用某某品牌礦泉水洗凈”?梢娺@些官員的生活是多么養(yǎng)尊處優(yōu),多么脫離群眾!
二是,讓我們看到了官場的上下級關系庸俗丑惡的標本。
省公司的綜合辦是個什么機構?他們?yōu)轭I導服務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總的房間須為套房,但要相對獨立,不能與隨從人員相鄰”,甚至連“×總吃飯時喜歡給別人夾菜,一般是招待客人時,但被招待時,自己不太愛夾菜,喜歡別人給他夾菜”的習慣都十分清楚。這樣的“服務”早已超越了我們黨和政府的上下級關系,完全是“家奴”,令人惡心。
三是,讓我們看到一些官員下基層是多么虛假可笑。
領導下基層,下面居然要制定接待方案,而且要送到上面審批,上面居然發(fā)出正式的接待要求,這真是我們想不到的程序。而且連每一頓吃飯的地點都由上級規(guī)定好,行車的注意點也逐一明確。這樣的下基層,簡直就是一出戲,事先把場景、主要演員、臺詞都規(guī)定好了,到底能解決什么實際問題?是領導進行一次下基層的表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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