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2 頁:多選題 |
第 3 頁:計算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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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計算題答案 |
三、計算題
1、東大公司為上市公司,于20×9年1月31日銷售一批商品給正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保公司),銷售價款7 0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同時收到正保公司簽發(fā)并承兌的一張期限為6個月、票面年利率為4%、到期還本付息的商業(yè)承兌匯票。票據(jù)到期,正保公司因資金周轉(zhuǎn)發(fā)生困難無法按期兌付該票據(jù)本息,東大公司將該應收票據(jù)按其到期價值轉(zhuǎn)入應收賬款。
20×9年12月正保公司與東大公司進行債務重組,其相關資料如下:
(1)免除積欠利息。
(2)正保公司以一臺設備抵償部分債務,該設備的賬面原價為420萬元,累計折舊為70萬元,計提的減值準備28萬元,公允價值為322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清理費用14萬元。該設備于20×9年12月31日運抵東大公司。
(3)將上述債務中的5 600萬元轉(zhuǎn)為正保公司的5 600萬股普通股,每股面值和市價均為1元。正保公司于20×9年12月31日辦理了有關增資批準手續(xù),并向東大公司出具了出資證明。
(4)將剩余債務的償還期限延長至2×11年12月31日,并從2×10年1月1日起按3%的年利率收取利息。并且,如果正保公司從2×10年起,年實現(xiàn)利潤總額超過1 400萬元,則年利率上升至4%;如全年利潤總額低于1 400萬元,則仍維持3%的年利率。假定正保公司2×10年和2×11年實現(xiàn)的利潤很可能超過1 400萬元。
正保公司2×10年實現(xiàn)利潤總額1 540萬元,2×11年實現(xiàn)利潤總額840萬元。
(5)債務重組協(xié)議規(guī)定,正保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利息。
要求:
(1)計算重組后東大公司債權(quán)的入賬價值;
(2)編制東大公司與債務重組有關的會計分錄;
(3)判斷正保公司是否應確認預計負債,如果確認,計算應確認預計負債的金額;
(4)編制正保公司與債務重組有關的會計分錄。
2、2009年10月1日,甲公司向丁銀行借款,采用的是兩年期無擔保借款,逾期仍未償還。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與該銀行簽訂債務重組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如果甲公司于次年2月28日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500萬元,丁銀行將豁免甲公司全部尚未支付利息15萬元及逾期罰息10萬元(此前逾期罰息尚未確認)。2012年2月28日,甲公司實際償還借款本金500萬元。
要求:
(1)判斷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是否應確認債務重組收益,并說明理由,編制當日的會計分錄。
(2)計算2012年2月28日甲公司償還借款對當期損益的影響,并編制相關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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