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頁:參考答案 |
2. 石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林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yè),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不考慮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石林公司按凈利潤的10%計提盈余公積。石林公司有關房,將該寫字樓經營租賃給乙公司,租賃期為1年,年租金為300萬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結清。租賃期開始日為2008年1月1日。租賃期間,由甲企業(yè)提供該寫字樓的日常維護。該寫字樓的原造價為3 000萬元,按直線法計提折舊,使用壽命為3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已計提折舊1 000萬元,賬面價值為2 000萬元。甲企業(yè)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xù)計量。
2008年12月,該辦公樓發(fā)生減值跡象,經減值測試,其可收回金額為1 700萬元;2008年共發(fā)生日常維護費用40萬元,均以銀行存款支付。
2009年1月1日,甲企業(yè)決定于當日開始對該寫字樓進行再開發(fā),開發(fā)完成后將繼續(xù)用于經營租賃。
2009年4月20日,甲企業(yè)與丙公司簽訂經營租賃合同,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將寫字樓出租給丙公司。租賃期為2年,年租金為500萬元,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2009年6月30日,該寫字樓再開發(fā)完成,共發(fā)生支出200萬元,均以銀行存款支付。現(xiàn)預計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尚可使用年限為2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折舊方法仍為直線法。
要求:
(1)編制2008年1月1日甲企業(yè)出租寫字樓的有關會計分錄。
(2)編制2008年12月31日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有關會計分錄。
(3)編制2009年甲企業(yè)該投資性房地產再開發(fā)的有關會計分錄。
(4)編制2009年12月31日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有關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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