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diǎn)擊查看:2015年中醫(yī)助理醫(yī)師《中藥學(xué)》考點(diǎn)精析匯總
第四單元 中藥的劑量與用法
【考試大綱】
細(xì)目一:劑量要點(diǎn):1.中藥劑量的含義,2.影響中藥劑量的因素,3.有毒藥、峻猛藥及某些名貴藥的劑量
細(xì)目二:中藥的用法要點(diǎn):1.煎煮方法(包括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沖服等)2.服藥時間
一、劑量
1.中藥劑量的含義:中藥劑量是指臨床應(yīng)用時的分量。它主要是指每味藥的成人一日用量。其次指方劑中每味藥物之間的比較分量,也稱相對劑量。
2.影響劑量的因素中藥用量得當(dāng)與否,是直接影響藥效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來講,確定中藥的劑量,應(yīng)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藥物性質(zhì)與劑量的關(guān)系:劇毒藥或作用峻烈的藥物應(yīng)嚴(yán)格控制劑量,開始時用量宜輕,逐漸加量,一旦病情好轉(zhuǎn)后,應(yīng)當(dāng)立即減量或停服,中病即止,防止過量或蓄積中毒。此外,花葉枝皮等量輕質(zhì)松及性味濃厚、作用較強(qiáng)的藥物用量宜小;礦物介殼質(zhì)重沉墜及性味淡薄、作用溫和的藥物用量宜大;鮮品藥材含水分較多用量宜大(一般為干品的2~4倍);干品藥材用量當(dāng)小;過于苦寒的藥物也不要久服過量,免傷脾胃。再如羚羊角、麝香、牛黃、猴棗、鹿茸、珍珠等貴重藥材,在保證藥效的前提下應(yīng)盡量減少用量。
(2)劑型、配伍與劑量的關(guān)系在一般情況下,同樣的藥物入湯劑比人丸散劑的用量要大些;單味藥使用比復(fù)方中應(yīng)用劑量要大些;在復(fù)方配伍使用時,主要藥物比輔助藥物用量要大些。
(3)年齡、體質(zhì)、病情與劑量的關(guān)系由于年齡、體質(zhì)的不同,對藥物耐受程度不同,則藥物用量也就有了差別。一般老年、小兒、婦女產(chǎn)后及體質(zhì)虛弱的病人,都要減少用量,成人及平素體質(zhì)壯實(shí)的患者用量宜重。一般5歲以下的小兒用成人藥量的1/4,5歲以上的兒童按成人用量減半服用。病情輕重、病勢緩急、病程長短與藥物劑量也有密切關(guān)系。一般病情輕、病勢緩、病程長者用量宜小;病情重、病勢急、病程短者用量宜大。
(4)季節(jié)變化與劑量的關(guān)系
夏季發(fā)汗解表藥及辛溫大熱藥不宜多用;冬季發(fā)汗解表藥及辛溫大熱藥可以多用;夏季苦寒降火藥用量宜重;冬季苦寒降火藥用量宜輕。
除了劇毒藥、峻烈藥、精制藥及某些貴重藥外,一般中藥常用內(nèi)服劑量為5~10g;部分常用量較大,劑量為15~30g;新鮮藥物常用量為30~60g。
3.有毒藥、峻猛藥及某些名貴藥的劑量有毒或作用峻猛的藥物,以及某些名貴藥物,均應(yīng)嚴(yán)格掌握用量,詳見各藥。
二、中藥的用法
1.煎煮方法先將藥材浸泡30—60分鐘,用水量以高出藥面為度。一般中藥煎煮兩次,第二煎加水量為第一煎的1/3~1/2。兩次煎液去渣濾凈混合后分兩次服用。煎煮的火候和時間要根據(jù)藥物性能而定。一般來講,解表藥、清熱藥宜武火煎煮,時間宜短,煮沸后煎3~5分鐘即可;補(bǔ)養(yǎng)藥需用文火慢煎,時間宜長,煮沸后再續(xù)煎30-60分鐘。某些藥物因其質(zhì)地不同,煎法比較特殊,處方上需加以注明,歸納起來有先煎、后下、包煎、另煎、溶化、泡服、沖服、煎湯代水等不同煎煮法。
(1)先煎主要指有效成分難溶于水的一些金石、礦物、介殼類藥物,應(yīng)打碎先煎,
煮沸20~30分鐘,再下其他藥物同煎,以便有效成分充分析出。如磁石、代赭石、生鐵落、生石膏、寒水石、紫石英、龍骨、牡蠣、海蛤殼、瓦楞子、珍珠母、石決明、紫貝齒、龜甲、鱉甲等。此外,附子、烏頭等毒副作用較強(qiáng)的藥物,宜先煎45~60分鐘后再下他藥,久煎可以降低毒性,以保證用藥安全。
(2)后下主要指某些氣味芳香的藥物,久煎其有效成分易于揮發(fā)而降低藥效.須在其他藥物煎沸5~10分鐘后放入,如薄荷、青蒿、香薷、木香、砂仁、沉香、豆蔻、草豆蔻等。此外,有些藥物雖不屬芳香藥,但久煎也能破壞其有效成分,如鉤藤、大黃、番瀉葉等亦屬后下之列。
(3)包煎主要指那些黏性強(qiáng)、粉末狀及帶有絨毛的藥物,宜先用紗布袋裝好,再與其他藥物同煎,以防止藥液混濁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或沉于鍋底,加熱時引起焦化或糊化。如蛤粉、滑石、青黛、旋覆花、車前子、蒲黃及灶心土等。
(4)另煎又稱另燉,主要是指某些貴重藥材,為了更好地煎出有效成分,還應(yīng)單獨(dú)另煎,即另燉2~3小時。煎液可以另服,也可與其他煎液混合服用。如人參、西洋參、羚羊角、麝香、鹿茸等。
(5)溶化又稱烊化,主要是指某些膠類藥物及黏性大而易溶的藥物,為避免入煎黏鍋或黏附其他藥物影響煎煮,可單用水或黃酒將此類藥加熱溶化即烊化后,用煎好的藥液沖服,也可將此類藥放人其他藥物煎好的藥液中加熱烊化后服用。如阿膠、鹿角膠、龜甲膠、鱉甲膠、雞血藤膠及蜂蜜、飴糖等。
(6)泡服又叫煽服,主要是指某些有效成分易溶于水或久煎容易破壞藥效的藥物,可以用少量開水或復(fù)方中與其他藥物滾燙的煎出液趁熱浸泡,加蓋悶潤,減少揮發(fā),半小時后去渣即可服用。如藏紅花、番瀉葉、胖大海等。
(7)沖服主要指某些貴重藥,用量較輕,為防止散失,常需要研成細(xì)末制成散劑,用溫開水或復(fù)方中其他藥物煎液沖服。如麝香、牛黃、珍珠、羚羊角、猴棗、馬寶、西洋參、鹿茸、人參、蛤蚧等。某些藥物,根據(jù)病情需要,為提高藥效,也常研成散劑沖服。如用于止血的三七、花蕊石、白及、紫珠草、血余炭、棕櫚炭及用于息風(fēng)止痙的蜈蚣、全蝎、僵蠶、地龍和用于制酸止痛的鳥賊骨、瓦楞子、海蛤殼、延胡索等。某些藥物高溫容易破壞藥效或有效成分難溶于水,也只能做散劑沖服。如雷丸、鶴草芽、朱砂等。此外,還有一些液體藥物如竹瀝汁、姜汁、藕汁、荸薺汁、鮮地黃汁等也須沖服。
(8)煎湯代水主要指某些藥物為了防止與其他藥物同煎使煎液混濁,難于服用,宜先煎后取其上清液代水再煎煮其他藥物,如灶心土等。此外,某些藥物質(zhì)輕用量多,體積大,吸水量大,如玉米須、絲瓜絡(luò)、金錢草等,也須煎湯代水用。
2.服藥時間湯劑一般每日1劑,煎2次分服,兩次間隔時間為4~6時左右。臨床用藥時可根據(jù)病情增減,如急性病、熱性病可1日2劑。至于飯前還是飯后服則主要決定于病變部位和性質(zhì)。一般來講,病在胸膈以上,如眩暈、頭痛、目疾、咽痛等宜飯后服;如病在胸膈以下,如胃、肝、。腎等臟疾患,則宜飯前服。某些對胃腸有刺激性的藥物宜飯后服;補(bǔ)益藥多滋膩礙胃,宜空腹服;驅(qū)蟲藥、瀉下藥也宜空腹服;治瘧藥宜在瘧疾發(fā)作前的兩小時服用;安神藥宜睡前服;慢性病定時服;急性病、嘔吐、驚厥及石淋、咽喉病須煎湯代茶飲者,均可不定時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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