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陶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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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中藥學輔導:配伍禁忌
(一)含義
配伍禁忌,即指在一般情況下不宜相互配合使用的藥物。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二)十八反
十八反列述了三組相反藥,分別是: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川烏、附子、草烏)反半夏、瓜蔞(全瓜蔞、瓜萎皮、瓜蔞仁、天花粉)、貝母(川貝、浙貝)、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南沙參、丹參、玄參、苦參、細辛、芍藥(赤芍、白芍)。
(三)十九畏
十九畏列述了九組十九味相反藥,具體是: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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