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藥師、造價工程師、企業(yè)法律顧問、城市規(guī)劃師、招標師、出版、通信專業(yè)技術人員職(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上述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2年6月16日—27日。
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ww.jlzkb.com)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選擇相應考試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qū)。考生按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qū)”,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qū),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qū)。
2.選擇考試?忌鷳獙φ湛荚噲竺募匆筮x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忌_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6.填寫聯系電話。考生須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否則責任自負。
(二)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6月18日—29日(省直報名點:08:30—11:00、13:30—16:00,周六、周日休息)。
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所選擇的考區(qū),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qū)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qū)南環(huán)城路1958號。(請點擊查看路線圖 http://map.baidu.com/)。
選擇各市(州)考區(qū)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地點由當地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諾欄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其中,電信、移動、聯通、鐵通系統按管理權限,將報考人員上述材料由省級公司統一匯總到省通訊管理局進行初審,并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審核,具體辦法由省通信管理局另行通知。審核通過人員自行在網上交費。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2年6月18日—7月5日。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1?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忌鷦毡卦谝(guī)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xù)。
(四)準考證打印: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備注 |
執(zhí)業(yè)藥師 |
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
下午:2:00— 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二) |
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下午:2:00— 4: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
三、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yè)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凡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或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在?计趦鹊模坏脠竺麉⒓涌荚,否則后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guī)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guī)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忌喂虡淞⒄\信考試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fā)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考試用書征訂及考前培訓
(一)出版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出版局聯系,電話:0431-85644759。
(二)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前培訓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8946514。
(三)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工信廳法規(guī)處聯系,電話:0431-85835926、13904321585。
(四)通信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通信行業(yè)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聯系,電話0431-85171011。
(五)招標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發(fā)改委干部培訓中心聯系。辦公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7426號7樓716房間。聯系電話:0431-85385979、85385987(傳真)。
(六)經濟考試用書征訂網址: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
五、成績發(fā)布與證書領取
國家下發(fā)考試成績和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fā)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在省(中)直考區(qū)報名的,到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領取;在各市州考區(qū)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六、工作要求
1.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yōu)質快捷的考試服務。現場確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2.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認真貫徹執(zhí)行人社部12號令,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附件:
一、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注 | |
報名費 |
考務費 | |||
執(zhí)業(yè)藥師 |
13元/人 |
每科44元/人。 |
國家發(fā)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