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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詐騙罪 B.信用卡詐騙罪 C.盜竊罪 D.侵占罪
【答案】C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信用卡詐騙罪與盜竊罪的界限!缎谭ā返196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這是刑法對信用卡詐騙罪的規(guī)定。根據這一規(guī)定,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應當以盜竊罪定罪處罰。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
【考生注意】在現在的考試大綱中,信用卡詐騙罪已經被排除出考試的范圍,但是,由于盜竊罪仍然在考試范圍之中,而且盜竊罪又是一個?嫉闹R點,所以,考生對于“盜竊信用卡并使用以盜竊罪論處”的規(guī)定仍須掌握。
17.非法組織他人賣血,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構成( )。
A.非法組織賣血罪 B.故意傷害罪
C.非法組織賣血罪與故意傷害罪 D.醫(yī)療事故罪
【答案】B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非法組織賣血罪的轉化犯!缎谭ā返333條規(guī)定:“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边@是刑法對非法組織賣血罪的規(guī)定。根據這一規(guī)定,在非法組織賣血的過程中,如果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應當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
【考生注意】在現在的考試大綱中,非法組織賣血罪已經被排除出考試的范圍,故考生對本罪轉化為故意傷害罪的規(guī)定不必掌握。
18.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的主體為( )。
A.一般主體 B.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與人民團體
C.負有執(zhí)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當事人 D.司法工作人員
【答案】C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的主體。《刑法》第313條規(guī)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zhí)行而拒不執(zhí)行,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边@是刑法對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的規(guī)定。根據這一規(guī)定,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是負有執(zhí)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當事人,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
【考生注意】在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的主體問題上,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考生忽略的問題是,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的主體中不包括單位,即單位不能構成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對此,考生須予以注意。
19.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行賄罪的構成在主觀方面必須是( )。
A.具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B.具有謀取個人利益的目的
C.具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 D.具有謀取利益的目的
【答案】C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行賄罪的法定目的!缎谭ā返389條規(guī)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以行賄論處!边@是刑法對行賄罪的規(guī)定。根據這一規(guī)定,行賄罪的法定目的是為謀取不正當目的,如果行為人為謀取正當目的而行賄,則不構成行賄罪,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
20.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 )。
A.徇私枉法罪 B.玩忽職守罪 C.枉法裁判罪 D.濫用職權罪
【答案】C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刑法》第399條第2款規(guī)定:“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边@是刑法對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規(guī)定。根據這一規(guī)定,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
【考生注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司法解釋,刑法第399條第2款規(guī)定犯罪的罪名已經由枉法裁判罪改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1分,共10分)
21.我國刑法所明文規(guī)定的刑法基本原則有( )。
A.罪刑法定原則 B.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D.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答案】ACD
【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法定的刑法基本原則。我國《刑法》第3條、第4條、第5條分別規(guī)定了罪刑法定原則、刑法適用平等原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所以,上述三種原則就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CD。而以犯罪事實為根據,以刑事法律為準繩則只是量刑原則,不是貫穿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全部的刑法基本原則,故選項B是錯誤的。
22.成立不作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義務來源為( )。
A.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義務 B.職務上、業(yè)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
C.道義上的義務
D.行為人先行行為使法律所保護的某種利益處于危險狀態(tài)時所引起的負有防止危結果發(fā)生的義務
【答案】ABD
【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來源。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義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為的前提。特定義務不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義務。如果不存在這種特定義務,則根本不可能構成刑法的不作為。特定義務一般有三個來源:(1)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特定義務。并非法律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義務,都可以作為刑法中的不作為的根據。只有其他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義務且為刑法所承認,才是不作為的法律義務的根據。(2)職務上或業(yè)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這一特定義務以行為人具有某種職務身份或從事某種業(yè)務并且正在執(zhí)行為前提,否則,不發(fā)生履行該類義務的問題。(3)行為人的先行行為產生的義務。由于行為人先前實施的行為(簡稱先行行為),使某種合法權益處于遭受嚴重損害的危害狀態(tài),該行為人產生采取積極行為阻止損害結果發(fā)生的義務,這就是由先行行為引起的作為義務。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D。
23.下列情形中,不成立正當防衛(wèi)的有( )。
A.對精神病人的暴力侵害的反擊 B.假想防衛(wèi)
C.防衛(wèi)挑撥 D.事前防衛(wèi)
【答案】BCD
【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不成立正當防衛(wèi)的幾種情況。我國刑法理論通說認為,正當防衛(wèi)的條件是主觀意圖與客觀行為的統一。具體而言,可以從防衛(wèi)意圖、防衛(wèi)起因、防衛(wèi)對象、防衛(wèi)時間、防衛(wèi)強度等五個方面對正當防衛(wèi)合法條件予以界定。不能同時滿足上述幾個條件的,都不能成立正當防衛(wèi)。假想防衛(wèi)、防衛(wèi)挑撥、事先防衛(wèi)就是因為不符合正當防衛(wèi)某一條件不能成立正當防衛(wèi)的幾種情況。假想防衛(wèi),是指事實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為人誤認為存在不法侵害而對臆想中的侵害者進行的防衛(wèi)。假想防衛(wèi)具有三個基本特征:其一,行為人主觀存在防衛(wèi)意圖,以為自己是對不法侵害人實行的正當防衛(wèi)。這是假想防衛(wèi)的前提條件。其二,假想防衛(wèi)客觀上損害了未實施不法侵害或未正在實施不法侵害的人的人的人身權利和其他權利,具有社會危害性。這是假想防衛(wèi)的本質特征。其三,行為人防衛(wèi)認識產生了錯誤,使正當防衛(wèi)意圖造成了危害社會的結果。這是假想防衛(wèi)的表現形式。防衛(wèi)挑撥又稱挑撥防衛(wèi),指行為人出于侵害目的,以故意挑釁、引誘等方法促使對方進行不法侵害,爾后借口防衛(wèi)加害對方的行為。從形式上看,這種“防衛(wèi)”行為可能完全符合正當防衛(wèi)的客觀條件,但因不法侵害由挑撥者故意誘發(fā),挑撥者主觀上不僅不具備正當的防衛(wèi)意圖,反而是出于侵害意圖,因此其所謂的防衛(wèi)實質上是有預謀的不法侵害行為。事前防衛(wèi),即在不法侵害尚處于預備階段或犯意表示階段,即采取某種損害權益的行為。在事前防衛(wèi)的情況下,不法侵害行為對合法權益的在威脅未達現實狀態(tài),不法侵害人是否實施某種侵害還不確定,因而事前防衛(wèi)實際上是一種“先下手為強”的非法侵害。如果事前防衛(wèi)的社會危害性達到犯罪程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一般認為,正當防衛(wèi)的不法侵害中的違法不包括行為人主觀方面及其責任能力的內容,只要行為人的行為對法律所保護的權益有現實的危害性,就屬于不法侵害,防衛(wèi)人就有權對其進行正當防衛(wèi)。所以,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與有責任能力人的不法侵害并無本質區(qū)別,對之都可以進行正當防衛(wèi)。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CD。
24.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下列犯罪形態(tài)適用“從一重處斷”原則( )。
A.繼續(xù)犯 B.吸收犯 C.牽連犯 D.想象競合犯
【答案】CD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罪數形態(tài)的處斷原則。所謂“從一重處斷”是指對具體罪數形態(tài)所觸犯的數個罪名,按照其犯罪行為所觸犯的數罪中最重的犯罪論處。所以,適用“從一重處斷”原則的前提是犯罪行為觸犯數個異種罪名。在罪數形態(tài)中,適用“從一重處斷”原則的只有兩種:想象競合犯和牽連犯。在本題所給出的幾種罪數形態(tài)中,繼續(xù)犯、吸收犯只觸犯一個罪名,所以不可能適用“從一重處斷”原則,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D。
【考生注意】根據我國刑法的立法現狀,牽連犯的處斷原則是:凡刑法分則條款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明確規(guī)定了相應處斷原則的,無論其所規(guī)定的是何種處斷原則,均應嚴格依照刑法分則條款的規(guī)定,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適用相應的原則予以處斷;除此之外,對于其他牽連犯即刑法分則條款未明確規(guī)定處斷原則的牽連犯,應當適用從一重處斷原則定罪處刑,不實行數罪并罰。
25.強奸未遂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區(qū)別是( )。
A.主體不同 B.客體不同 C.犯罪客觀方面不同 D.目的不同
【答案】ABCD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強奸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界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和強奸罪都表現為對女性的身心健康的侵犯,在客觀方面都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但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和強奸罪具有如下的區(qū)別:(1)犯罪客體不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客體是婦女的人格尊嚴和性自由的權利,而強奸罪的客體是強奸罪的客體不僅是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還應當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對象不完全相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14周歲以上的女性,而強奸罪的犯罪對象不僅僅是14周歲以上的女性,還可以是14周歲以下的幼女;(3)犯罪客觀方面不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是對婦女實施性交以外的猥褻、侮辱行為,沒有與婦女發(fā)生性交的行為,強奸罪則是對婦女實施性交行為,即使由于行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為未能完成,也應認定為強奸(未遂)罪;(4)犯罪主體不完全相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年滿16周歲的人,(通常是男性),而強奸罪的主體是年滿14周歲的人(也通常為男性),(5)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主觀方面不是以奸淫為目的,而強奸罪的主觀方面就是為了奸淫的目的。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CD。
26.屬于危險犯的犯罪有( )。
A.破壞交通設施罪 B.爆炸罪 C.綁架罪 D.殺人罪
【答案】AB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危險犯的含義。所謂危險犯,是指以行為人實施的危害行為造成法律規(guī)定的發(fā)生某種危害結果的危險狀態(tài)作為既遂標準的犯罪。我國刑法分則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里就有很多危險犯,如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及投放危險物質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等,這些犯罪的本質特征是,行為人的行為造成了法定危害結果的危險出現,無論在客觀上是否真正形成了物質性的、可測量的、有形的損害,都構成犯罪既遂。本題選項C的綁架罪是行為犯,選項D的故意殺人罪是結果犯,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
27.以特定目的作為犯罪構成必要要件的犯罪是( )。
A.走私淫穢物品罪 B.傳播淫穢物品罪
C.集資詐騙罪 D.侵占罪
【答案】ACD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目的犯的典型個罪。根據刑法第152條的規(guī)定,構成走私淫穢物品罪,在主觀上必須具有牟利或者傳播的目的;根據刑法第192條的規(guī)定,構成集資詐騙罪,在主觀上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據刑法第270條的規(guī)定,構成侵占罪,在主觀上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據刑法第364條的規(guī)定,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不要求在主觀上有特定的目的,而且,為了將本罪與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相區(qū)別,本罪在主觀上不能具有牟利目的,所以傳播淫穢物品罪不是目的犯。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CD。
【考生注意】目前的考試大綱已經將走私淫穢物品罪排除出考試的范圍,所以,考生對此罪不必掌握。
28.下列人員中,屬于報復陷害罪犯罪對象的有( )。
A.舉報人 B.控告人 C.申訴人 D.批評人
【答案】ABCD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報復陷害罪的犯罪對象!缎谭ā返254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备鶕谭ㄟ@一規(guī)定,報復陷害罪的犯罪對象是舉報人、控告人、申訴人和批評人,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CD。
29.洗錢罪中的“錢”是指下列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 )。
A.毒品犯罪 B.貪污犯罪 C.走私犯罪 D.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
【答案】ACD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缎谭ā返191條規(guī)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一)提供資金帳戶的;(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备鶕谭ㄟ@一規(guī)定,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犯罪不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CD。
【考生注意】2001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刑法修正案(三)》對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已經作了修訂,由原來的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增加為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所以,目前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四種。
30.根據刑法第356條的規(guī)定,對毒品犯罪人從重處罰的充分條件是( )。
A.行為人過去因毒品犯罪被判過刑
B.行為人過去犯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被判過刑
C.行為人過去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
D.行為人過去因犯走私制毒物品罪被判過刑
【答案】BC
【考點分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毒品再犯制度!缎谭ā返356條規(guī)定:“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jié)規(guī)定之罪的,從重處罰!边@就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毒品再犯制度。對毒品再犯制度,應當注意的是,前罪是特定之罪,即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后者是刑法第六章第七節(jié)規(guī)定的所有的毒品犯罪。前罪應當是受到刑罰處罰,至于受到何種刑罰及刑罰輕重,在所不論。前罪與后罪之間的時間間隔無論多長,都應當對后罪從重處罰。根據刑法對毒品再犯制度的規(guī)定,本題選項中,只有BC兩項可以成為毒品再犯制度的前罪,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C。
【考生注意】我國刑法第356條規(guī)定的毒品再犯制度,是法律碩士入學考試?嫉闹R點之一,但是,對于這一制度,《全國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聯考考試指南》的論述只是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從重處罰,這是錯誤的。根據刑法第356條的規(guī)定,毒品再犯制度的前罪是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后罪不僅限于這兩種犯罪,而是包括所有的毒品犯罪,對此,考生應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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