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考點一會計賬簿概述 |
第 2 頁:考點二會計賬簿的內容、啟用與登記規(guī)則 |
第 3 頁:考點三會計賬簿的格式和登記方法 |
第 4 頁:考點四對賬和結賬 |
第 5 頁:考點五錯賬更正方法 |
第 6 頁:考點六會計賬簿的更換與保管 |
考點二會計賬簿的內容、啟用與登記規(guī)則
(一)會計賬簿的基本內容
1.封面。主要標明賬簿的名稱。
2.扉頁。主要列明科目索引、賬簿啟用和經管人員一覽表。
3.賬頁。是賬簿用來記錄經濟業(yè)務事項的載體,包括賬戶的名稱、登記賬戶的日期欄、憑證種類和號數欄、摘要欄、金額欄、總頁次、分戶頁次等基本內容。
(二)會計賬簿的啟用
啟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在賬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并在賬簿扉頁上附啟用表。啟用訂本式賬簿應當從第一頁到最后一頁順序編訂頁數,不得跳頁、缺號。使用活頁式賬頁應當按賬戶順序編號,并須定期裝訂成冊;裝訂后再按實際使用的賬頁順序編定頁碼,另加目錄,記明每個賬戶的名稱和頁次。
(三)會計賬簿的登記規(guī)則
1.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yè)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
2.登記完畢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注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
3.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應緊靠底線書寫,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占格距的1/2。
4.登記賬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的復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5.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1)按照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2)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
(3)在三欄式賬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
(4)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6.各種賬簿應按頁次順序連續(xù)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fā)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7.凡需要結出余額的賬戶,結出余額后,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沒有余額的賬戶,應在“借或貸”欄內寫“平”字,并在“余額”欄用“0”表示。
8.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后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摘要欄內注明“承前頁”字樣。對需要結計本月發(fā)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發(fā)生額合計數;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fā)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為自年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累計數;對既不需要結計本月發(fā)生額,也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fā)生額的賬戶,可以只將每頁末的余額結轉次頁。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