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jié) 其他結算方式
一、信用卡結算
(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種類
信用卡是指商業(yè)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fā)行的,憑以向特約單位購物、消費和向銀行存取現(xiàn)金,且具有消費信用的特制裁體卡片。
信用卡按使用對象分為單位卡和個人卡;按信譽等級分為金卡和普通卡。
(二)申領與使用信用卡結算的育關茂定
(1)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可申領單位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可申領個人卡。個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為其配偶及年滿l8歲的親屬申領附屬卡,申領的附屬卡最多不得超過兩張,也有權要求注銷其附屬卡。
(3)單位卡賬戶的資金應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人,不得交存現(xiàn)金,不得將銷貨收入的款項存入其賬戶。續(xù)存資金時亦同。
個人卡賬戶的資金以其持有的現(xiàn)金存入或以其工資性款項及屬于個人的勞務報酬收入存入。嚴禁將單位的款項存人個人卡賬戶。
(4)信用卡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轉借信用卡。
(5)持卡人可以持信用卡在特約單位購物、消費。但是,單位卡不得用于10萬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
(8)單位卡一律不得支取現(xiàn)金。個人卡持卡人在銀行支取現(xiàn)金時,應將信用卡和身份證件一并交發(fā)卡銀行或代理銀行。
信用卡透支金額,金卡最高不超過1萬元,普通卡最高不超過5千元。信用卡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不得發(fā)生惡意透支。
二、匯兌結算
(一)匯兌的概念和種類
匯兌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根據(jù)劃轉款項的方法和傳遞不同,匯兌分為信匯、電匯兩種,由匯款人選擇使用。
(二)匯兌的使用范圍
匯兌結算的適用范圍廣泛,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以使用匯兌結算方式。
匯兌一般用于異地問的結算,同城范圍或同一票據(jù)交換區(qū)域內的結算,不適用匯兌結算。
(三)匯兌憑證記載事項
(四)匯兌結算的基本規(guī)定
(1)匯兌憑證上必須填明收款人。
(2)匯出銀行受理匯款人簽發(fā)的匯兌憑證,經(jīng)審查無誤后,應及時向匯入銀行辦理匯款,并向匯款人簽發(fā)匯款回單。
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jù),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
(3)匯人銀行對開立存款賬戶的收款人,應將匯給其的款項直接轉入收款人賬戶,并向其發(fā)出收賬通知。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戶的憑據(jù)。
(5)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匯出銀行查明確未匯出款項的,收回原信、電匯回單,方可辦理撤銷。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已經(jīng)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退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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