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題
案例一:
王某2006年5月份收入情況如下:
(1)取得勞務報酬收入50000。
(2)取得銀行存款利息收入2000元;國庫券利息收入500元。
(3)取得稿酬收入3800元。
(4)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20 000元,并將其中的4500元通過民政部門捐贈給希望工程基金會。
根據(jù)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81.下列有關個人所得稅的表述,正確的有()。
A.支付稿酬的單位應代扣代繳李某的個人所得稅
B.李某取得的稿酬收入的費用扣除額為800元
C.李某的勞務報酬收入應按30%的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D.李某取得的特許使用費收入的費用扣除額為800元
答案:ABC
解析:稿酬、勞務報酬等均應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稿酬收入3800元小于4000元,扣除標準為800元
勞務報酬收入50000元,納稅所得=50000×(1-20%)=40000,大于20000元,小于50000元,應加征5成,即稅率為20%×(1+50%)=30%
李某取得的特許使用費收入20 000元,超過4000元,應扣除20000×20%=4000元
82.勞務報酬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為()。
A.10000元 B.8000元
C.6360元 D.12000元
答案:A
解析:勞務報酬納稅所得=40000元,
應納稅額=20000×20%+(40000-20000)×30%
=10000元
或者,采用速算扣除法計算,納稅所得在20000-40000元,速算扣除數(shù)是2000
應納稅額=40000×30%-2000
=10000元
83.稿酬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為()。
A.420元 B 600元
C.800元 D.840元
答案:A
解析:
應納稅額=(3800-800)×20%×(1-30%)
=420
84.李某對希望工程基金會的捐贈,正確的處理為()。
A.應全額在稅前扣除
B.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400元
C.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3000元
D.超過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部分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A
解析: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nèi)的非營利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yè)以及災區(qū)、貧困地區(qū)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特許使用費收入20 000元,超過4000元,應扣除20000×20%=4000元
特許使用費納稅所得額=20000-4000=16000
準予扣除的捐贈額=16000×30%=4800元大于捐贈金額
應納所得稅額=(16000-4500)×20%=2300
85、李某5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A.5300元 B.13120元
C.6360元 D.8760元
答案:B
解析: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10000元
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420元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2300元
利息所得(國債利息免稅)個人所得稅=2000×20%=400
合計=10000+420+2300+400=13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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