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講解
第一節(jié) 施工合同的類型及選擇
施工合同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安工程,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jù)。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施工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一般應是格式合同 即 按照示范文本簽定。示范文本不具有法定性,僅僅是總結經(jīng)驗教訓,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建議使用的合同文本。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應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而發(fā)包人應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
一、合同類型的分類
施工合同的類型有多種,在實際應用中應根據(jù)不同的項目特性選擇適合的合同類型,在案例分析中,一般劃分及適用情況如下,
(一)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是指支付給承包方的工程價款在合同中是一個“固定”的金額,即總價。它是以設計圖紙和工程說明書為依據(jù),由承發(fā)包雙方經(jīng)過協(xié)商確定的。總價合同按其是否可以調值又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1.不可調值總價合同。這種合同的價格是由承發(fā)包雙方就所承包的項目協(xié)商確定的,一筆包死,不能更改。合同總價除非在設計及工程范圍有所變更的情況下才可以做相應的變更,否則一律不能變動。不可調值總價合同適合于工期較短(一般不超過1年),設計圖紙完整,工程量清晰,對最終產品的要求非常明確的項目。
2.可調值總價合同。這種合同的價格雖然也是總價,但如果遇到一些影響價格的因素發(fā)生,如通貨膨脹等,可以根據(jù)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的規(guī)定對合同總價進行調整?烧{值總價合同適用于工程內容和技術經(jīng)濟指標規(guī)定均較明確的,工期在1年以上的項目。
(二)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一般是固定單價合同,是指合同中確定的各項單價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不因價格變化而調整,常用的一種形式是估算工程量單價合同。
估算工程量單價合同是指承包商在報價時,按照招標文件中提供的估算工程量報單價, 在每個階段辦理結算時,再根據(j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直至竣工時按照竣工圖的工程量辦理竣工結算。它適用范圍比較廣,特別適合于工程性質比較清楚(如已經(jīng)具備初步設計圖紙等),但工程量計算并不能十分準確的項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業(yè)主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在這類合同中,業(yè)主需承擔項目實際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因此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而承包單位由于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
這類合同的缺點是業(yè)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項目成本。這類合同主要適用于以下項目:①需要立即開展工作的項目,如震后的救災工作;②新型的工程項目,或對項目工程內容及技術經(jīng)濟指標未確定;③風險很大的項目。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確定合同計價方式時,考慮到我國的具體情況和工程計價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確定有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但是,從我國工程造價的改革趨勢看,將來單價合同也會不斷增加。
二、合同類型的選擇
選擇合同類型應考慮以下因素:
1,項目規(guī)模和工期長短。如果項目的規(guī)模較小,工期較短,則合同類型的選擇余地較大,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選擇。由于選擇總價合同業(yè)主可以不承擔風險,業(yè)主比較愿選用:對這類項目,承包人同意采用總價合同的可能性較大,因為這類項目風險小,不可預測因素少。
2.項目的競爭情況。如果在某一時期和某一地點,愿意承包某一項目的承包人較多,則業(yè)主擁有較多的主動權,可按照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順序進行選擇。如果愿意承包項目承包人較少,則承包人擁有的主動權較多,可以盡量選擇承包人愿意采用的合同類型。
3.項目的復雜程度。如果項目的復雜程度較高,則意味著:一是對承包人的技術水平要求高;二是項目的風險較大。因此,承包人對合同的選擇有較大的主動權,總價合同被選用的可能性較小。如果項目的復雜程度低.,則業(yè)主對合同類型的選擇握有較大的主動權。
4.項目的單項工程的明確程度。如果單項工程的類別和工程量都已十分明確,則可選用的合同類型較多,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選擇。如果單項工程的分類已詳細而明確,但實際工程量與預計的工程量可能有較大出入時,則應優(yōu)先選擇單價合同,此時單價合同為最合理的合同類型。如果單項工程的分類和工程量都不甚明確,則無法采用單價合同。
5.項目準備時間的長短。項目的準備包括業(yè)主的準備工作和承包人的準備工作。對于不同的合同類型,他們分別需要不同的準備時間和準備費用。對于一些非常緊急的項目如搶險救災等項目,給予業(yè)主和承包人的準備時間都非常短,因此,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反之,則可采用單價或總價合同形式。
6.項目的外部環(huán)境因素。項目的外部環(huán)境因素包括:項目所在地區(qū)的政治局勢、經(jīng)濟局勢因素(如通貨膨脹、經(jīng)濟發(fā)展速度等)、勞動力素質(當?shù)?、交通、生活條件等。如果項目的外部環(huán)境惡劣則意味著項目的成本高、風險大、不可預測的因素多,承包商很難接受總價合同方式,而較適合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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