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3 頁:多選題 |
第 4 頁:判斷題 |
第 5 頁:計算分析題 |
第 6 頁:綜合題 |
第 7 頁:答案及解析 |
五、綜合題
1.大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海公司,系上市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yè),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按債務法核算企業(yè)所得稅,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大海公司2010年度下列事項處理前的凈利潤為4000萬元,假設2010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在2011年4月30日完成。2010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011年4月15日,實際對外公布日為2011年4月20日。在下列事項處理前,大海公司已計算的2010年度的應交所得稅為1250萬元,大海公司尚未進行利潤分配。大海公司2010年~2011年4月發(fā)生下列事項:
(1)2010年11月,大海公司銷售一批商品給甲企業(yè),價款為200萬元(不含稅),銷售成本160萬元,貨款未收。2010年12月15日,甲企業(yè)告知大海公司,發(fā)現(xiàn)商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要求退貨。大海公司答應了退貨的要求,所退貨物于2011年1月10日收到。大海公司對甲企業(yè)的應收賬款計提了11.7萬元壞賬準備。稅法規(guī)定,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2)2011年1月20日,大海公司收到A企業(yè)通知,被告知A企業(yè)于1月18日遭洪水襲擊,整個企業(yè)被淹,預計所欠大海公司的400萬元貨款全部無法償還。2010年12月31日,大海公司根據(jù)A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對賬齡在1年以內應收A企業(yè)的400萬元賬款計提了10%的壞賬準備。
(3)2010年10月5日,大海公司與丙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該協(xié)議規(guī)定:①大海公司將其持有的乙公司10%的股份合計4000萬股轉讓給丙公司,每股價格為1.6元;②股權轉讓協(xié)議經雙方股東大會通過后生效;③丙公司在股權轉讓協(xié)議生效后的一個月內支付股權轉讓款的50%,另50%的轉讓款在股權劃轉手續(xù)辦理完畢后支付。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時,大海公司持有乙公司40%的股份。大海公司轉讓的乙公司4000萬股股份的賬面價值為4800萬元。
2010年12月20日,股權轉讓協(xié)議分別經各有關公司股東大會通過。至大海公司2010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對外報出前,丙公司尚未支付購買價款;股權劃轉手續(xù)尚在辦理中。乙公司2010年度實現(xiàn)凈利潤4000萬元,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鑒于股權轉讓在辦理中,大海公司按30%的持股比例確認了投資收益。假定2010年除對“被投資單位實現(xiàn)凈損益”外,無其他權益法核算的業(yè)務。
(4)2010年10月10日,大海公司銷售一批貨物給B企業(yè),取得含稅收入1000萬元,貨款到年末尚未支付,按當時情況計提了1%的壞賬準備。2011年4月1日,大海公司接到報告,2011年3月29日,B企業(yè)遭受自然災害,損失慘重,估計有60%的貨款收不回來。
(5)2010年大海公司承接了一項辦公樓建設工程,合同總收入500萬元,合同總成本預計350萬元。工程于2010年7月1日開工,工期為1年半,按完工百分比法核算本工程的收入與費用。①2010年年末實際投入工程成本120萬元,全部用銀行存款支付;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應取得工程結算款140萬元,實際收到工程結算款125萬元;②2010年年末預計完工進度為30%,并據(jù)此確認收入;③2011年2月1日,大海公司收到修訂后的關于工程進度報告書,指出至2010年年末,工程完工進程應為25%。假定此項業(yè)務不存在會計與稅法的差異。
(6)大海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董事會制定的2010年利潤分配方案為:分配現(xiàn)金股利300萬元;分配股票股利500萬元。
要求:
(1)指出大海公司上述(1)~(5)的交易和事項中,哪些屬于調整事項(注明上述交易和事項的序號即可)。
(2)編制甲公司除事項(6)以外的調整事項相關的會計分錄(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處理,合并編制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結轉至“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會計分錄)。
(3)編制甲公司2010年度利潤分配相關的會計分錄。
(4)根據(jù)上述調整事項,調整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將調整數(shù)填入下表。
資產負債表項目 |
調整金額(萬元)調增(+)調減(-) |
應收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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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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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股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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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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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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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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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潤 |
(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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