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及答案解析 |
第 3 頁:多項選擇題及答案解析 |
第 5 頁:判斷題及答案解析 |
第 6 頁:簡答題及答案解析 |
第 8 頁:綜合題及答案解析 |
57 某電器商場為增值稅-般納稅人,2013年4月份發(fā)生如下經(jīng)濟業(yè)務:
(1)銷售特種空調取得含稅銷售收入177840元,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收取安裝費19890元。
(2)銷售電視機120臺,每臺含稅零售價為2223元。
(3)代銷-批數(shù)碼相機,取得含稅銷售收入287820元(未取得委托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4)購進熱水器50臺,不含稅單價800元,貨款已付;購進DVD播放機100臺,不含稅單價600元,貨款已付。兩項業(yè)務均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5)當月該商場銷售其他商品取得含稅銷售額163800元。
已知:該商場月初留抵稅額為6110元;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本月取得的相關票據(jù)符合稅法規(guī)定并在本月認證抵扣。
要求:
(1)計算該商場4月份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應納增值稅稅額。
(2)該商場提供空調安裝服務是否應繳納營業(yè)稅?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系統(tǒng)解析】(1)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800 × 50+600×100)× 17%+61 10=23110(元)
當期銷項稅額=177840÷(1+17%)×17%+19890÷(1+17%)× 17%+2223÷(1+17%)×120×17%+287820÷(1+17%)×17%+163800÷(1+17%)× 17%=133110(元)
當期應納稅額=133110-23110=110000(元)
(2)該商場提供空調安裝服務不繳納營業(yè)稅。根據(jù)規(guī)定,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者零售的企業(yè),發(fā)生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貨物,應當-并征收增值稅。
58 某市一家居民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chǎn)銷售彩色電視機,2012年度有關經(jīng)營業(yè)務如下:
(1)銷售彩電取得不含稅收入8600萬元,與彩電配比的銷售成本5660萬元;
(2)轉讓技術所有權取得收入700萬元(免征營業(yè)稅),直接與技術所有權轉讓有關的成本和費用100萬元;
(3)出租設備取得租金收入200萬元;
(4)接受原材料捐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材料價款50萬元、增值稅稅額8.5萬元;
(5)取得國債利息收入30萬元;
(6)購進原材料共計30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增值稅稅額510萬元;采購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共計230萬元,取得運輸發(fā)票;
(7)銷售費用1650萬元,其中廣告費1400萬元:
(8)管理費用850萬元,其中業(yè)務招待費90萬元:
(9)財務費用80萬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500萬元所支付的當年全年利息40萬元(當年金融企業(yè)同期同類貸款的年利率為5.8%);
(10)已計人成本、費用中的實發(fā)工資540萬元,撥繳的工會經(jīng)費15萬元,實際發(fā)生的職工福利費82萬元、職工教育經(jīng)費18萬元;
(11)營業(yè)外支出300萬元,其中包括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qū)的捐款150萬元。其他相關資料:①上述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不涉及技術所有權的轉讓費用;②取得的相關票據(jù)均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③該企業(yè)計人當期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為103.74萬元;④該企業(yè)不在“營改增”試點地區(qū)。
要求:
根據(jù)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該企業(yè)2012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2)計算該企業(yè)2012年實現(xiàn)的會計利潤;
(3)計算廣告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4)計算業(yè)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5)計算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6)計算工會經(jīng)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jīng)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7)計算公益性捐贈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8)計算該企業(yè)2012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的腹納稅所得額;
(9)計算該企業(yè)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稅額。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系統(tǒng)解析】(1)應繳納的增值稅=8600×17%-8.5-510-230 ×7%=927.4(萬元)
(2)會計利潤=8600-5660+700-100+200+50+8.5+30-1650-850-80-300-103.74=844.76(萬元)
①接受捐贈的原材料,應按照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稅款合計金額確認營業(yè)外收入;②繳納的增值稅927.4萬元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③國債利息收入免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調減,但在計算會計利潤時,必須計入。
(3)銷售(營業(yè))收入=8600+200=8800(萬元)
廣告費扣除限額=8800×15%=1320(萬元)
廣告費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1400-1320=80(萬元)
在計算銷售(營業(yè))收入時,出租設備的租金收入200萬元應計入,但不包括技術轉讓收入700萬元。
(4)業(yè)務招待費×60%=90 × 60%=54(萬元)
銷售(營業(yè))收入×0.5%=8800×0.5%=44(萬元)
業(yè)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為44萬元,業(yè)務招待費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90-44=46(萬元).
(5)財務費用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40-500×5.8%=11(萬元)
(6)三項經(jīng)費
、俟(jīng)費扣除限額=540 × 2%=10.8(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5-10.8=4.2(萬元)
、诼毠じ@M扣除限額=540×14%=75.6(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82-75.6=6.4(萬元)
、勐毠そ逃(jīng)費扣除限額=540×2.5%=13.5(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8-13.5=4.5(萬元)
、芄(jīng)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jīng)費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合計=4.2+6.4+4.5=15.1(萬元)
(7)公益性捐贈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150-844.76 × 12%=48.63(萬元)
(8)2012年應納稅所得額=844.76+80+46+11+15.1+48.63-30÷500-[(700-100)-500]x 50%=465.49(萬元)
、賴鴤⑹杖30萬元免稅;②該企業(yè)單獨核算了技術轉讓所得60O萬元(700-100=600萬元),享受企業(yè)所得稅稅收優(yōu)惠政策,其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yè)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600-500=100萬元),減半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9)2012年應納所得稅額=465.49×25%=116.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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