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會計職稱考試 > 復習指導 > 中級經濟法 > 正文

2014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高頻考點講解(24)

來源:考試吧 2014-09-09 14:04:18 要考試,上考試吧! 會計職稱萬題庫
2014年會計職稱正在備考,考試吧為您整理了“2014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高頻考點講解”,方便廣大考生備考!
第 1 頁:合同訂立的形式
第 2 頁:合同格式條款
第 3 頁:合同訂立的方式
第 4 頁: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第 5 頁:締約過失責任

  合同格式條款

  【考情分析】

  考頻:★★

  2010年判斷,2012年多選

  【本節(jié)目錄】

  1.格式條款的概念

  2.《合同法》對格式條款的使用限制

  【高頻考點】:合同格式條款

  (一)格式條款的概念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當事人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時,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實踐中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可以提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更好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二)《合同法》對格式條款的使用限制

  1.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義務

  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

  (1)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2)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時無效,這些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3)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時無效,這些情形包括: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有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3.對格式條款的解釋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

  相關推薦:

  2014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重難點及例題匯總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經驗與答題技巧匯總

  考試吧推薦: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沖刺專題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中級會計實務
共計2711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036人在學
經濟法
共計2212課時
講義已上傳
12623人在學
財務管理
共計2870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19人在學
財務報告目標
共計25824課時
講義已上傳
68785人在學
存貨的期末計量
共計5987課時
講義已上傳
36548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5中級還有
2025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6日-8日
版權聲明:如果會計職稱考試網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會計職稱考試網內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關注會計職稱微信
領《大數據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初級報名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中級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選課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