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變更登記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的,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1.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了解)
2.變更登記的要求
(1)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公司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注冊資本變更登記
增加注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fā)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fā)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為注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并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3)股東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上述規(guī)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fā)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分公司變更登記
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分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自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
(5)公司合并、分立的變更登記
合并、分立而存續(xù)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注銷登記;因合并、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合并、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登記,提交合并協(xié)議和合并、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例題·單選題】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有關公司變更登記的表述中,符合規(guī)定的是( )。
A.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60 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B.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在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之日起30 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C.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申請變更登記
D.公司分立的,應當自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A項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 日內申請變更登記;C項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和D項公司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因此B為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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