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依據(jù)市政府“退一補一、先補后退、臨退轉崗”政策,經(jīng)縣政府批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向社會招錄70名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充實到農(nóng)村中小學任教,特制定此實施方案。國家公務員網(wǎng)現(xiàn)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1、2005年以后畢業(yè)(含2005年)且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興隆縣籍(祖父母在興隆縣取得常住戶口)或于2012年7月5日前取得興隆縣常住戶口的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
駐興部隊官兵隨軍家屬及子女由所在部隊出具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2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也可參加此次招考,但錄用后須在兩年內(nèi)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辭退。
2、在我縣“三支一扶”的服務期已滿的外縣籍支教教師。
3、2001年以來在興隆縣公立學校(園)任教的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連續(xù)3年以上教齡的代課教師,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條件
中小學各科教師7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60人,專科學歷10人。?茖W歷不分專業(yè)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崗位名額分配如下:
各招聘崗位所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崗位名額的2倍時,該崗位的招錄取消,報名人員可調(diào)整到其它崗位。被取消的崗位數(shù)按實際報名情況,等額增加到其它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而沒有撤消的人員。
三、組織報名
1、公告時間:2012年7月20日開始在縣電視臺和縣委、縣政府門口公示招聘簡章,同時,將招聘簡章下發(fā)到各鄉(xiāng)鎮(zhèn),傳達到各村。
2、報名時間:2012年7月27日8:30至7月31日17:30。
3、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縣政府一樓東側105室)。
4、報名時需攜帶如下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優(yōu)惠考生和代課教師相關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照片四張。同時繳納報名費100元。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教育局、人社局、監(jiān)察局、公安局在報名時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填寫《興隆縣教師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