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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北京關于201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公告》得知:
教師資格考試過渡補考
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之前,參加市教委組織的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幼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兒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持有其中一門及以上課程合格成績證書的人員(自2016年起畢業(yè)的本科和?飘厴I(yè)生除外)。
國考
2015下半年北京教師資格證統(tǒng)考時間為11月1日,考試科目如下: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共15個學科。
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共14個學科。
(5)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綜合素質(zhì)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的考試暫不進行,主要結(jié)合面試進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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