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幼兒園課程
第一節(jié) 幼兒園課程概述
一、課程的概念(177頁)
課程系指在學校的教師指導之下出現(xiàn)的學習者學習活動的總體。從這一課程意義上來說,課程不僅包括課表上所指定的教師有計劃組織的各學科的教學活動,還包括學生自動自發(fā)和有計劃組織的所有課外活動,甚至包括課間10分鐘活動。在幼兒園,課程就不再是傳統(tǒng)的“六科”學習活動,而應包括各類游戲活動和日常生活活動。
幼兒園課程(概念)是實現(xiàn)幼兒園教育目的的手段,是幫助幼兒獲得有益的學習經(jīng)驗,以促進其身心全面各諧發(fā)展的各種活動的總和。
課程的基本要素通常是指(目標)、(內容)、(組織)與(評價)
二、幼兒園課程的特點
(一) 幼兒園課程融合于一日生活之中
幼兒園課程融合在一日生活的各種活動與環(huán)節(jié)之中,包括集體活動、小組活動、自選活動、轉換過渡與收拾整理、進餐、盥洗、午睡以及入(離)園等等。
案例一:離園時,李老師發(fā)覺奇奇的衣服挺別扭,仔細一瞧,原來是紐扣錯位了。在李老師的指導下,奇奇笨拙地解開了一個又一個紐扣,準備重扣。正在這時,奇奇媽媽出現(xiàn)在活動室門口。顯然,她已看到了一切,臉上寫滿了不高興。只見她快步上前,動手要幫奇奇扣紐扣。李老師一把拉住她說:“瞧這衣服模樣,就知道肯定是奇奇自己穿的。奇奇能夠獨立穿衣,這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啊!讓他再練習一下,相信他會有進步的,你說對嗎?”奇奇媽媽聽了李老師的話,似乎悟出了什么,臉慢慢由陰轉晴,笑瞇瞇地對奇奇說:“乖孩子,慢慢扣,媽媽等著你!”
[評:紐扣錯位的故事告訴我們,教育應該如何做才能不錯位。孩子能做的事,教師不要代替,家長也不要包辦。這個道理,光老師知道不行,家長也要明白。學校教育既不像古希臘學者柏拉圖所說的那么“無能”,但也絕不像17—18世紀的理性主義者愛爾維修等人所認為的那么“萬能”。因此,學校和家庭必須通力合作,才能為孩子營造一個順利成長的環(huán)境,才能更有利于孩子的全面發(fā)展。]
案例二:取鞋
午睡起床時,燁燁發(fā)現(xiàn)小床邊的鞋子不知怎的到了床底下。為了拿到鞋,燁燁趴在地板上,用手伸進床底下去拿,但夠不著,將身體挪近床沿后再試,還是夠不著。在一邊仔細觀察的王老師提示他,能不能找樣東西來幫忙。燁燁便找來一根繩子,一試,發(fā)現(xiàn)繩子是軟的,無法夠到鞋子。他不甘心,索性坐下來,一只手臂勾住床側的檔板,一條腿伸到床底下勾鞋還是不行。于是,他的腳如鐘擺在床底下晃動,雖然碰到了鞋子,卻依然弄不出來。于是,燁燁干脆拿起老師做衛(wèi)生的笤帚,慢慢地移動鞋子,他終于拿到了鞋子。站在一旁多時的王老師伸出大拇指,微笑著對燁燁說:“你真棒!”
[評:取鞋的故事不由得讓人重新審視教和學的問題。王老師對孩子的密切關注、適時提示、耐心期待和熱情鼓勵給教師的“教”賦予了新的內容和意義。建構主義認為,意義學習發(fā)生于真實的學習任務之中,即學習是學習者在一定的情景中通過自己解決問題來建構知識的。燁燁的取鞋過程給我們的啟示是:幼兒是知識的主動建構者,是學習活動的主體。]
(二)游戲是幼兒園課程的基本形式
如果幼兒園用上課來代替幼兒游戲的話,幼兒園課程就會“小學化”,幼兒園課程也就不成其為幼兒園課程了。
(三)以幼兒的直接經(jīng)驗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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