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與文化
教育與文化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二者互為前提,缺一不可。教育給文化 以生存依據和生機活力,文化給教育以社會價值和存在意義。就教育與文化的“親 緣”關系來講,文化是教育的“近親”,屬“直系親屬”之列,它對教育的影響和作 用要比政治和經濟來得更直接,并且它也是社會政治、經濟對教育發(fā)揮作用的中介 環(huán)節(jié)。當然,文化也離不開教育,任何文化特性或形態(tài),如果沒有教育就難以延續(xù)。 本節(jié)在簡要介紹文化與學校文化后,著重闡述教育的文化功能。
一、文化與學校文化
在我國,文化一般被定義為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所創(chuàng)造的物質財富和精 神財富的總和,或者被定義為社會在其物質和精神發(fā)展中所得的成果的總和。文化 又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文化是指與自然物相區(qū)別、人所創(chuàng)造的一切財富的總 和;狹義的文化則指人的精神、態(tài)度、意識、價值、意義等。與人類改造自然的活 動、改造社會的活動、改造人自身的活動相對應,文化又被劃分為三個子系統(tǒng):人 類改造自然活動的成果被視為物質文化;人類改造社會的成果被視為制度文化;人 類改造自身活動的成果被視為精神文化。物質文化一般指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即生 產力及產品;制度文化一般指社會的生產關系、社會制度、組織形式和社會行為規(guī) 范與準則;精神文化一般指通常意義上的文化科學(如科學、哲學、歷史、語言、 文字、宗教、文學、藝術等)、人們的生活方式以及人們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和心 理狀態(tài)等。
學校文化作為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也可以再細分成學校物質文化、學校組織 和制度文化、學校精神文化三個部分。
學校物質文化是學校文化的空間物質形式,是學校精神文化的物質載體。學校 物質文化有兩種表達方式:一是學校環(huán)境文化,包括校園的總體結構和布局、校園 綠化和美化、具有教育含義的教育和教學場所以及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等;二是設施文化, 包括教學儀器、圖書、實驗設備、辦公設備和后勤保障設施等。
學校的組織和制度文化有三種主要的表達方式:一是保證學校正常運行的組織 形態(tài),不同層次、不同性質的學校有不同的組織形態(tài);二是規(guī)章制度;三是角色 規(guī)范。
學校的精神或觀念文化是學校文化的核心。有學者把學校精神文化分解為如下 四種基本成分:一是認知成分,即學校這個群體和構成它的個體對教育目的、過程、 規(guī)律的認識,屬于學校文化的理性因素;二是情感成分,即學校這個文化體內的成 員對教育、學校、班級、同事、同學、老師、學生特有的依戀、認同、參與、熱愛 的感情,這種感情通常包含著很深的責任感、歸屬感、優(yōu)越感和獻身精神;三是價 值成分,即學校校園所獨有的價值取向系統(tǒng),像“有教無類”的價值取向,“忠于職 守”的價值取向,“尊師愛生”的價值取向,“教育、教學活動優(yōu)先”的價值取向以 及“嚴謹、守紀、規(guī)范、團結”的價值取向,等等;四是理想成分,即學校及其成 員對各種教育活動和學生的發(fā)展水平所表達的希望和追求,如創(chuàng)造美好的教育環(huán)境, 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得到充分、和諧、全面的發(fā)展是許多優(yōu) 秀學校所追求的理想。
學校文化,特別是良好的校風,具有鮮明的教育作用。學校文化對學生個性和 品德的陶冶和導向,是其他教育形式所難以替代的。例如,有的學校以“嚴謹”著 稱,學校的校園布置、組織管理、治學態(tài)度、教學要求等通常都能體現(xiàn)這種品格。 學生在這種學校文化的陶冶下,也就比較容易形成嚴謹的品格。
校風是學校中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統(tǒng)一體,是經過長期實踐形成 的。一旦形成往往代代相傳,具有不易消散的特點,因為它已經成為學校所有成員 特別是教師的自覺行為,良好的校風能對新師新生起到潛移默化的影響。
二、教育的文化功能
文化對教育具有很強的制約作用,具體來說,文化的水平和性質制約著教育的 水平和性質,文化的內容制約著教育的內容,文化傳統(tǒng)制約著教育傳統(tǒng)。與此同時, 教育對文化的傳承和發(fā)展也具有巨大的作用,具體表現(xiàn)在:
1. 傳遞和保存文化
教育是文化傳遞和保存最為基本和最為有效的手段。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文化的傳遞、保存方式不斷發(fā)生變化。人類保存和傳遞 文化的方式大體上經歷了三個歷史階段:文字出現(xiàn)之前,文化主要依靠上下代人之 間和同代人之間的口耳相授而獲得傳遞和保存;文字出現(xiàn)以后,文化的傳遞和保存 主要依靠文字的記載和授受;進入現(xiàn)代社會以后,人類通過教育與多種高科技手段 傳遞和保存文化。不論人類文化的傳遞和保存方式發(fā)生何種變化,都離不開教育這 一最基本的方式。
2. 選擇和整理文化
教育是文化傳遞的手段,但教育又不等同于文化傳遞。并非所有的文化都能成 為教育內容,教育必須對文化進行選擇和整理。教育對文化的選擇標準有兩個:其 一是社會價值標準,即某種文化只有不悖離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傳統(tǒng)才能成為教 育內容;其二是個體發(fā)展需要的價值標準,即教育選擇文化還要考慮到教育對象 (學習者)的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特點以及學科內在的邏輯順序和需要。人類文化是一個 不斷積累的過程,新文化不斷地產生就要求教育內容不斷充實和變革,所以,教育 總是在選擇、整理文化。
3. 交流和融合文化
作為一個特定時期、特定地域人們的思想、行為的共同方式,文化具有地域性。 然而,現(xiàn)代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和市場經濟的形成,使政治、經濟和文化各方面已經 打破了封閉的地域性而走向開放,文化的交流與融合成為必然。文化的融合是文化 交流的產物,它表現(xiàn)為不同文化的相互吸收、結合而趨于一體的過程。教育從兩個 方面促進著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一方面是通過教育的交流活動,如互派留學生、教 師出國訪問、學術交流等,促進不同文化間的相互吸收、相互影響;另一方面,教 育過程本身通過對不同文化的學習,對文化進行選擇、創(chuàng)造,對舊的文化進行變革、 整合,形成新的文化,促進文化的不斷豐富和發(fā)展。
4. 更新和創(chuàng)造文化
沒有文化的更新和創(chuàng)造,就沒有文化的真正發(fā)展。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文化更新 和創(chuàng)新的步伐在加快。教育對于文化的更新和創(chuàng)造主要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教育 通過培養(yǎng)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造能力的人來發(fā)揮其文化更新與創(chuàng)造的意義。人既是文 化的產物又是文化的創(chuàng)造者。但是只有那些掌握大量文化知識又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 造能力的人才有可能對文化的發(fā)展作出貢獻。二是教育直接地參與文化創(chuàng)新。新的 文化包括新的作品、新的思想和新的科學技術等。當代學校往往成為新思想、新文 化的策源地,在文化的更新和創(chuàng)造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廣大教師也 不只是知識的傳授者,他們也是知識的創(chuàng)造者,是創(chuàng)生新文化的主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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