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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川省2019上半年招警考試公告》得知,2019上半年四川招警考試招考對象及條件如下:
招考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9年 3月21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戒毒系統(tǒng)、司法警察訓練總隊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在18—30周歲(1988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獄醫(yī)(醫(yī)生)、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報考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考生在18-35周歲(1983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招錄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3.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5.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
8.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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