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出臺《整治領導干部“為官不為”試行辦法》,界定了“為官不為”的7種情形。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政風為之一新,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猛擊一掌”,起到了正風肅紀、振奮精神的效果,反腐倡廉風馳電掣般地掃掉了一批貪腐官員。然而,面對馳而不息的作風建設、清風勁吹的政治生態(tài),有的人抱怨“官不聊生”,沒有了干勁;有的人嘀咕“束手束腳”,丟了精氣神;有的人吐槽“多干多錯”,當了甩手掌柜。以前是“臉難看,門難進,事難辦”,如今是“臉好看,門好進,事不辦”。一言以蔽之:為官不為。這種消極狀態(tài)與反“四風”的要求格格不入,已經引起決策層的高度警覺和強烈關注,“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今年全國人大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不止一次提到“為官不為”。把這一行為寫進《政府工作報告》,是史無前例的頭一次,從中央層面釋放出治理庸官懶政的明確信號。
如果將腐敗比作黨和政府肌體上的明顯硬傷,那么“為官不為”則是肌體內的附著病菌,不起眼卻傷害極大!盀楣俨粸椤闭呷藶榈匕选笆匾(guī)矩”和“干事業(yè)”對立起來,一些黨員干部認為,只要不出腐敗問題,所有的問題就都不是問題;與其主動作為擔風險,不如平平安安混日子,不干事就不會錯,不改革就不會得罪人。長期以往,“為官不為”將會成為深化改革的“攔路虎”。中央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各級領導干部當前面對的是一個重大考驗期,也是從政理念、從政方式的轉型期、調整期。黨的干部是人民公仆,自當在其位謀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凈又干事,這是對為官者的基本要求。
對于如何根除“為官不為”毒瘤,《政府工作報告》開出了兩劑“藥方”:一是完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對實績突出的,要大力褒獎”;二是加強監(jiān)督問責,“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一方面是鼓勵勤勉者上。通過進一步完善考核制度,著力破解考核指標設計、考核數(shù)據(jù)采集、考核結果應用等難題,充分發(fā)揮平時考核的管理、導向、激勵、約束作用。只有真正把干部的實際付出、工作實績與晉升提拔掛鉤,讓愛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位子、上舞臺,得到公平合理的晉升途徑,才能使整個干部隊伍保持積極作為、主動有為的奮進狀態(tài),從根本上杜絕干部墜入“為官不為”的怪圈。另一方面是讓庸碌者下。當前行政機關因權責劃分不清晰,部門、科室間職責交叉問題比較突出,造成扯皮推諉不作為現(xiàn)象嚴重。因此,要建立和推行黨員干部權力清單、程序清單和責任清單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與此同時,建立和完善權責平等、責權明晰的標準體系,為治庸提供制度支持。
不管是激勵還是監(jiān)督,都需要把經驗、機制上升到法律規(guī)范的層面,形成剛性的規(guī)定,并在實踐中嚴以律己、嚴格執(zhí)法。以制度建設向“為官不為”者動刀,這正是依法治國題中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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