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制度究竟走向何方,實際上還是在考驗政府在出臺、執(zhí)行相關政策時,是否真正考慮公眾的利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寫得很清楚,住房公積金的意義就是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該制度的存在很明顯是手段而非目的。
應該承認的是,在房地產市場化且房價居于高位的當下,住房公積金制度已呈現(xiàn)多方“不適”。公積金制度究竟走向何方,實際上還是在考驗政府在出臺、執(zhí)行相關政策時,是否真正考慮公眾的利益。
幾天前,廣州發(fā)布《關于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工作的通告》并公開征求意見。根據通告,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的單位將面臨最高5萬元罰款,并將納入誠信記錄。很明顯,此舉的目的就是“開源”。
近些年來,不少城市都和廣州一樣,面臨公積金額度緊張的困局,相應的提取使用政策也在不斷收緊。在現(xiàn)有公積金制度暴露出諸多弊端,且呼喚改革的聲音不斷涌現(xiàn)時,廣州以“開源”的形式為現(xiàn)行政策加碼,要想真正走出困局不容樂觀。
應該承認的是,住房公積金這項全國推行已有十余年歷史的制度,在房地產市場化且房價居于高位的當下,已呈現(xiàn)多方“不適”。即便不看相關的媒體報道,很多人也能從自己的經歷中感受得到,甚至每一次政策收緊,都會對一些真正有購房需求的人造成傷害。無論是金融界的專業(yè)人士還是普通的老百姓,對改革公積金制度都是充滿了期待。如果廣州此次通告中的內容最終得以確定并嚴格執(zhí)行的話,或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困局,但制度本身存在的問題在短期內也會被掩蓋,很可能因此延誤了改革的時機,造成更大的矛盾。
事實上,從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存廢之爭”中不難看出,正是因為不同人的具體訴求不同,才有了截然相反的論斷。而按照現(xiàn)行的政策,公積金繳存具有強制性,地方上相對統(tǒng)一的提取使用政策也帶有“一刀切”的色彩,這也正是產生爭議的最主要原因。對于那些不想購買改善性住房的人,甚至是根本沒有購房打算的人來說,寫在他們各自賬本上的公積金明顯就是不劃算的。如果對于那些不繳納公積金的單位處以罰款并列進“黑名單”,實際上還是在增加這種強制力,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當然,地方政府出臺相關舉措或許也有苦衷,畢竟住房公積金是全國范圍內普遍推行,地方上更多地承擔了執(zhí)行壓力。所以,問題就在于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否從“頂層設計”上進行改革,能否廣泛地征求民意。從以往的報道來看,一些單位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也未必都單純?yōu)榱斯?jié)省成本,很多時候勞動者自己也更愿意將這部分錢直接加入到工資中,而一些公積金賬戶里有錢卻不能使用的人,也因為無法“折現(xiàn)”而倍感后悔。這些現(xiàn)實的訴求實際上是一種提醒:帶有強制儲蓄性質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必須有所改變。
公積金制度究竟走向何方,實際上還是在考驗政府在出臺、執(zhí)行相關政策時,是否真正考慮公眾的利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寫得很清楚,住房公積金的意義就是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該制度的存在很明顯是手段而非目的。如果單純?yōu)榱司S持這項制度,采取了傷及政策目的的舉措,那就真的是本末倒置了,F(xiàn)在看似缺錢的公積金,其實更缺改革大思路,單純的籌錢并不能解決改革滯后所積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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