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概述】北京警方于2014年12月25日18時許,在朝陽區(qū)某小區(qū)內將涉毒人員尹相杰抓獲,現場起獲冰毒等毒品10余克,而尹本人也對其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行為供認不諱。至此,今年以來,娛樂圈已有12位藝人包含李代沫、張耀揚、張元、寧財神、張默、何盛東、高虎、柯震東、房祖名等藝人吸毒被抓。幾乎是平均每月一個,有網友戲稱這簡直是在上演“監(jiān)獄風云”。
【專家點評】對于那些既有良好道德素養(yǎng)、又具較高藝術造詣的演藝明星,人們通常會用“德藝雙馨”來褒獎他們。然而最近接連曝出藝人涉毒案件,公眾自然忍不住要憂嘆:演藝圈玩不起“毒藝雙馨”!娛樂圈并非“清水池”和“無菌室”,這在當前已是不爭的事實。但不管怎么說,哪怕樹不起道德楷模和形象標兵,至少也不該瘋長頹廢惡花與違法毒草。比起普通的涉毒案件,演藝圈里不時傳出的“毒訊”,顯然有著更大的“副作用”。
其一是,作為常常以“名人”“名流”自居的演藝明星,他們的言行舉止,往往更容易受到社會的聚焦關注和放大傳播。演藝圈里的“毒癮”頻現,不僅僅是涉案個人的自我墮落,因其特有的職業(yè)影響,勢必會對曾經欣賞和崇拜他們的粉絲一族,帶來極為可憂的負面參照與滲透,其社會危害更甚。其二是,個別藝人無法擺脫毒品誘惑,屢戒屢吸卻仍能在演藝圈混跡走穴的現象,助長了這個圈子里“吸吸又何妨”的邪氣蔓延和囂張。藝人吸毒,不以吸毒為恥,反將毒品當成催化靈感、益于創(chuàng)作的“時尚補品”。向社會傳遞了扭曲的價值觀。而這樣的風氣和局面一旦形成,亂來的豈止是那些明星與藝人,對于整個社會而言,必將帶來后患無窮的“毒輻射”。
所以,對于明星吸毒行為必須嚴懲,甚至應該像“醉酒禁駕”一樣,立刻終結其“演藝資格”杜絕其成為“毒榜樣”。與此同時,要讓演藝圈盡快消除“毒氣彌漫”的隱憂,有關部門就該順藤摸瓜、一查到底,以孫興案為例,那些聞風而“避”的藝人,其實就是一封另類的“舉報信”。有關部門應該以特別通告的方式,把涉嫌的藝人找來“約檢”一下,不放過一條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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