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兩個很流行的話題:你幸福嗎?你的夢想是什么?這兩個話題都很親切:誰不想生活得幸福?誰沒有夢想?這兩個話題又很難回答:怎樣生活才算幸福、如何才能夢想成真,必然見仁見智,不能一概而論。這兩個話題還不能分開:很多時候,夢想就是渴望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就是成真的夢想,夢想和幸福就是生活的理想和理想的生活。
近年來有兩個很流行的話題:你幸福嗎?你的夢想是什么?這兩個話題都很親切:誰不想生活得幸福?誰沒有夢想?這兩個話題又很難回答:怎樣生活才算幸福、如何才能夢想成真,必然見仁見智,不能一概而論。這兩個話題還不能分開:很多時候,夢想就是渴望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就是成真的夢想,夢想和幸福就是生活的理想和理想的生活。
有人說,幸福就是吃得飽、穿得暖、住得好,要什么有什么;有人說,幸福就是平平淡淡、從從容容、快快樂樂、高高興興每一天;還有人說,幸福就是和大家都相處得愉快,痛苦的時候有人分擔,快樂的時候有人分享。這些回答表明,幸福是對人的生活狀態(tài)的肯定性評價。
然而,僅有這樣的認識,還不能很好地理解幸福。更深入地理解幸福,應上升到哲學的高度。從哲學看,幸福就是對人的生理需要、心理需要和倫理需要的較好滿足。也就是說,哲學意義上的幸福指的是比較富裕的物質生活對人的生理需要的滿足,比較充實的精神生活對人的心理需要的滿足,比較和諧的社會生活對人的倫理需要的滿足。
幸福并不神秘,而有些人把幸福說得過于抽象、過于神秘,他們把幸福歸結為一個字——“感”。從某種意義上說,幸福的確是一種“感”,但這種“感”是具體的,是現(xiàn)實生活狀況在人們情感中的反映。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的物質生活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原來我們穿布衣、吃粗糧、住平房、騎自行車,現(xiàn)在則流行穿時尚、吃細糧、住樓房、開私家車。但幸福并不只意味著富裕的物質生活對生理需要的滿足,還必須有充實的精神生活對心理需要的滿足、和諧的社會生活對倫理需要的滿足。這就是今天的一些富人仍然感到不幸福的一個重要原因。一個人只有在生理需要、心理需要和倫理需要都得到滿足時,才能有真實而不是虛幻、穩(wěn)定而不是短暫的幸福感。這種幸福感體現(xiàn)為人們對生活的放心、順心和安心,而不是對生活的擔心、煩心和鬧心。
這幾年還流行這樣一句話:“高官不如高薪,高薪不如高壽,高壽不如高興”。視高官和高薪不如高壽和高興,并非因為前二者是低層次的需要滿足和價值訴求,而是表達了人們對幸福的體驗和感悟。對人生有清醒認識和體悟的人,一般會反復考量權力、金錢與健康、快樂的關系。高官意味著較大的權力,同時也意味著較大的責任;高薪帶來了金錢,同時也帶來了誘惑。濫用權力或金錢,常常使人擔心、煩心和鬧心,實際上并不能帶來健康和快樂,當然也就難以有幸福感了。
對于每個人來說,豐裕的物質生活、充實的精神生活、和諧的社會生活既是不可或缺的,又是相輔相成的。沒有豐裕的物質生活,就會終生為溫飽操心;沒有充實的精神生活,就會整天為瑣事煩心;沒有和諧的社會生活,就會時時為人際關系鬧心,這怎么會是幸福的生活?人們又怎么會感受到生活的幸福?只有操心變?yōu)榉判、煩心變(yōu)轫樞、鬧心變?yōu)榘残,才會有幸福的生活,人們才會感受到生活的幸!?/P>
創(chuàng)造放心、順心、安心的幸福生活,離不開兩個方面的建設:一是制度建設,二是文化建設。只有在制度建設上彰顯社會公平正義,注重解決收入分配不公、貧富差距懸殊問題,防止公權力對公民權利、公眾權益的侵害,促使人們合理表達自身訴求、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妥善處理人際關系,才能為放心、順心、安心的幸福生活奠定制度基礎。只有在文化建設上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人們樹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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