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于考試、資格審查、體檢及考察聘任
(三十)筆試考點和時間如何安排?
本次公開招考的筆試考點均設在深圳市。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筆試考點及座位全部采用“隨機派位”的方式進行安排,具體地點和時間安排見準考證。報考人員也可在規(guī)定的準考證打印期間內到深圳市考試院現場進行查詢。
(三十一)參加筆試須攜帶什么證件?
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十二)戶口簿、護照、工作證、駕駛執(zhí)照、學生證等證件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zhí)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報考人員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戶口簿、護照、工作證、駕駛執(zhí)照、學生證等證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戶口簿雖載有個人相關文字信息,但只能證明是家庭成員之一,因沒有照片而難以辨別是否與持簿人相符;護照、工作證、駕駛執(zhí)照等證件雖同樣載有個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題各異,發(fā)證機構出自不同部門,主管部門分屬各個領域,辨別證件真?zhèn)螛藴什灰弧㈦y度大;只有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部門統(tǒng)一歸口管理,是證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證件,既載有個人信息和照片,又內設芯片并加密,易于鑒別。
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zhí)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報考人員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也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zhí)只能說明公安部門已經受理申請居民身份證補辦手續(xù),是到期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憑證,但不是證明身份的法定證件,不具備證明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報考人員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由于缺乏防偽標記,不易辨別真?zhèn),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報考人員若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正在辦理中,應當及時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確保順利參加考試。
(三十三)考試期間,哪些行為屬于手機使用的情形,會受到什么處理?
界定為“手機使用”的情形包括:一是攜帶身上并開機;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機鈴音響、鬧鈴響或手機震動;三是攜帶手機作為鐘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四是拿出手機看、接收或發(fā)送短信等;五是拿出手機并開機;六是監(jiān)考人員明確記錄為“使用”或事后核實為使用的。
報考者使用手機,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三)款“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三十四)報考者攜帶手機但未使用,會受到什么處理?
報考者攜帶手機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但未使用手機,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一)款“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報考者有此行為,當場發(fā)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后發(fā)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十五)考試期間,可以使用計算器嗎?
不能。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使用計算器,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三)款“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三十六)資格初審時報考人員需上傳哪些材料?
報考人員除須上傳有效居民身份證、戶籍卡、學歷及學位證書(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薦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函)和成績單)、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和其它相關材料外,以下情形還須另外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以大專學歷或無法提供學位的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或者以成人教育、自考、夜大、業(yè)大、函授、網絡教育、在職學習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學位報考的,須提供如下證明材料之一:本人2015年12月21日為深圳市戶籍的深圳戶籍本(深圳戶口卡或深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亦可);戶口已遷出深圳的深圳生源,須提供深圳戶口遷出地派出所證明;深圳戶籍人員的非深戶籍配偶,須提供證明2015年12月21日的雙方夫妻關系和深圳戶籍一方戶籍的結婚證和深圳戶籍本(深圳戶口卡或深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亦可)。
2.以國(境)外學位報考的,須提供學位證書和成績單的中文翻譯文件,以及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2016年2月23日及以前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深圳市外國專家局 2016年2月23日及以前出具的有效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在聘任審批時須同時提供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明確的起止時間且截至2015年12月21日累計工作時間滿2年的下列經歷證明材料之一:原(現)工作單位證明、本人檔案保管單位工作經歷證明、村(居)委會(社區(qū))證明、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聘任(用)合同(協(xié)議書)、工作協(xié)議、營業(yè)執(zhí)照、離職證明和轉業(yè)、復員、退伍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如:期限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勞動合同);或截至2015年12月21日累計工作時間滿2年的多份經歷證明材料(如:期限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現勞動合同及工作時間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原工作單位證明)。經歷證明材料中須列明各項經歷的起止時間。
4.軍隊院校地方班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讀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讀證明。
5.經委培或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2016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6.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報考人員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黨員證、流動黨員活動證、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經有關黨組織批準入黨的入黨志愿書等證明至2015年12月21日為中共黨員的材料。
(三十七)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深圳市2016年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深圳市2016年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深圳市2016年公務員招考的參考行為,本市招考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或聘任人選。
(三十八)若某職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小于其面試名額時,是否削減招考名額?
職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小于面試名額時不削減招考名額,但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十九)通過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且成績?yōu)?60分以上的人員,但尚未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能否報考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職位?
可以,但應符合公告和職位的其他要求和資格條件,且資格初審時須提供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或成績合格證明,聘任審批時須提供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將按自動放棄聘任資格處理。
(四十)對深圳市光明新區(qū)公明辦事處1601F113職位其他條件“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0條規(guī)定”如何理解?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0條規(guī)定: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審判員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yè)工作滿五年的;
4.律師執(zhí)業(yè)滿三年的。
即只要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的,即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0條規(guī)定。
(四十一)對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是否有身高或體重要求?
沒有。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人員的身體條件,應同時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要求。
(四十二)對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視力有何要求?
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的,不合格。其中,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從事金融財會、信息通信、心理矯正、醫(yī)學、獄醫(yī)職位(職位編碼為:1601R003、1601R004、
1601R006、1601R015-1601R018、1601R020、1601R021、 1601R023-1601R025)的人員,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
(四十三)資格復審、考察主要有哪些內容?
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靸热葜饕▓罂既藛T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遵守計劃生育政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具體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要求執(zhí)行。
(四十四)中外合作辦學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如何提供學歷學位材料?
中外合作辦學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資格初審階段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薦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函>和成績單;資格復審和考察階段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yè)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按自動放棄聘任資格處理。
(四十五)擬招人員如何辦理報到手續(xù)?
經審批同意聘任后,擬招人員應按照招考單位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由招考單位統(tǒng)一辦理公務員報到手續(xù)。
(四十六)公務員報到時間如何確定?
公務員報到時間按以下辦法確定:應屆畢業(yè)生及市屬單位擬聘的社會人員均以到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報到的時間作為公務員報到時間;區(qū)屬單位擬聘的社會人員以到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報到的時間作為公務員報到時間。公務員報到時間將作為聘任合同起始時間、試用期開始時間和工資起算時間。
(四十七)招考單位與擬招人員要簽訂合同嗎?期限多長?首聘期內能否交流?期滿可否續(xù)簽?
經審批同意聘任后,由招考單位與擬招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此次公開招考的公務員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1年,包含在首個合同期限內,首聘期內不得轉任到其他用人機關。合同期滿,單位與公務員雙方愿意續(xù)簽合同的,可直接續(xù)簽,續(xù)簽合同的期限一般為5年。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在用人機關連續(xù)聘滿10年的,單位可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四、關于違紀違規(guī)考生處理
(四十八)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聘任)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聘任等相應處理。其中,違紀違規(guī)情節(jié)嚴重和特別嚴重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聘任人選。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四十九)《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guī)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規(guī)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忌推渌藛T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其他
(五十)此次招考的查詢網站是什么?
深圳組工在線網址: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http://www.szhrss.gov.cn。深圳市考試院網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五十一)如何了解各招考單位的工作職責及機構設置等情況?
各招考單位的有關情況見深圳政府在線信息公開欄目(網址:http://www.sz.gov.cn/cn/xxgk/jgsz/)。
(五十二)對考生服務系統(tǒng)、報名信息填寫及考務工作等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請撥打深圳市考試院電話:0755-88100099(受理咨詢時間: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工作日9:30-11:30, 14:30-17:30。因咨詢的人數眾多,如遇咨詢電話打不進的情況,請將詳細情況電郵至ksykwb@szhrss.gov.cn進行反映)。以上電話及電郵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詢。
(五十三)對招考政策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對招考政策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報考指南及職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755- 12333,0755-88128433、88128735(受理咨詢時間:2015年12月21日至25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以上電話不受理涉及考生服務系統(tǒng)的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確認。對報考人員咨詢較集中的問題,將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微博(http://weibo.com/2859077894、http://e.t.qq.com/szsrlzyhshbzj)適時發(fā)布信息,請報考人員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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