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
第 2 頁:關于報名 |
第 3 頁:關于報考職位 |
第 4 頁:關于填寫《海南省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 |
第 5 頁:關于身份證和準考證的使用 |
第 6 頁:關于資格審查、考試考務費用 |
第 7 頁:關于公共科目筆試 |
第 8 頁:關于體能測評、關于面試和專業(yè)加試 |
第 9 頁:關于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其他事項 |
八、關于公共科目筆試
29、開考比例如何確定?
招考職位的職數(shù)與報名繳費確認人數(shù)的比例必須達到1:3才能開考。報名結(jié)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該招錄職數(shù)或取消該招考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重新報考的時間另行通知。
30、考試是否指定參考教材?
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gòu)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1、筆試科目、時間及綜合成績有哪些規(guī)定?
、俟P試科目:考試類別為甲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類別為乙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全省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職位還需進行《公安基礎知識》的專業(yè)科目考試。
、诠P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酃P試綜合成績
考試科目為兩科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60%、《申論》或《公安基礎知識》占40%合計筆試綜合成績;考試科目為三科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40%、《申論》占30%、《公安基礎知識》占30% 合計筆試綜合成績。
少數(shù)民族人員報考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市)職位的,按本人筆試綜合成績的5%予以加分。
32、如何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2014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海南黨建網(wǎng)、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上公布筆試成績或拔打12333電話查詢。
33、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①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②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蹏澜麑⒏鞣N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至座位。
、芸荚囬_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輫澜麑⒋痤}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⑥必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另外,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34、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如何劃定?
公共科目筆試結(jié)束后,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按省直機關、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市縣機關(東方、五指山、樂東、陵水、昌江、保亭、瓊中、白沙)和其他市縣機關分別劃定。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诤J路ㄔ旱墓P試合格分數(shù)線與省直機關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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