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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計算問答題答案 |
二、多項選擇題
1.
【答案】AB
【解析】根據(jù)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不同,印花稅納稅人可分為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jù)人、領受人、使用人和各類電子應稅憑證的簽訂人,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鑒定人。
2.
【答案】BD
【解析】選項A:在中國境內簽訂購銷合同的外資企業(yè)屬于印花稅的納稅人;選項C:企業(yè)單位因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設立了營業(yè)賬簿,該企業(yè)為印花稅納稅人。
3.
【答案】AC
【解析】營業(yè)賬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賬簿的計稅依據(j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4.
【答案】ABCD
【解析】選項A:對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yōu)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稅,選項A不屬于免稅范圍。
5.
【答案】ABCD
【解析】上述四個選項說法均正確。尤其需要注意,選項C是今年教材新增內容,需要重點掌握。
6.
【答案】CD
【解析】選項C:企業(yè)改制中經(jīng)評估增加的資金按規(guī)定貼花;選項D:對財產(chǎn)所有人將財產(chǎn)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jù)免稅。
7.
【答案】CD
【解析】選項A:印花稅屬于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共享收入,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的94%歸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稅收入歸地方政府;選項B:如果合同是在國外簽訂,并且不便在國外貼花的,應在將合同帶入境時辦理貼花納稅手續(xù)。
8.
【答案】BC
【解析】選項A:印花稅納稅人在應稅憑證書立或領受時貼花,不得延至憑證生效日期貼花;選項D: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9.
【答案】AD
【解析】甲企業(y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繳納印花稅=200×10000×0.5‰=1000(元)=0.1(萬元);甲企業(yè)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50+2=52(萬元),可以扣除的與轉讓房地產(chǎn)有關的稅金=(200-50)×5%×(1+7%+3%)+0.1=8.35(萬元),扣除項目金額合計=52+8.35=60.25(萬元),土地增值稅增值額=200-60.25=139.75(萬元),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39.75÷60.25×100%=231.95%,適用稅率60%、速算扣除系數(shù)35%,應納土地增值稅=139.75×60%-60.25×35%=62.76(萬元)。
10.
【答案】BCD
【解析】契稅的納稅人以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承受方為納稅義務人,因此A選項不正確。
11.
【答案】BCD
【解析】選項A: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后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12.
【答案】ACD
【解析】選項B: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是否減免。
13.
【答案】CD
【解析】選項A:契稅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選項B: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應在轉讓房地產(chǎn)合同簽訂后的7日內,到房地產(chǎn)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14.
【答案】ACD
【解析】選項B: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15.
【答案】ABC
【解析】選項A: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王某是住房的轉讓方,不繳納契稅,購買方按照規(guī)定計算繳納契稅;選項B:自2011年1月28日起,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營業(yè)稅;選項C:轉讓環(huán)節(jié)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王某應繳納印花稅=100×0.5‰=0.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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