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審計方向
總體審計策略的制定應當包括考慮影響審計業(yè)務的重要因素,以確定項目組工作方向,包括確定適當?shù)闹匾运,初步識別可能存在較高的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初步識別重要的組成部分和賬戶余額,評價是否需要針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獲取審計證據(jù),識別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yè)、財務報告要求及其他相關方面最近發(fā)生的重大變化等。
在確定審計方向時,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下列事項:
(1)重要性方面。具體包括:為計劃目的確定重要性、為組成部分確定重要性且與組成部分的注冊會計師溝通、在審計過程中重新考慮重要性、識別重要的組成部分和賬戶余額。
(2)重大錯報風險較高的審計領域。
(3)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對指導、監(jiān)督及復核的影響。
(4)項目組人員的選擇(在必要時包括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員)和工作分工,包括向重大錯報風險較高的審計領域分派具備適當經驗的人員。
(5)項目預算,包括考慮為重大錯報風險可能較高的審計領域分配適當?shù)墓ぷ鲿r間。
(6)如何向項目組成員強調在收集和評價審計證據(jù)過程中保持職業(yè)懷疑必要性的方式。
(7)以往審計中對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評價的結果,包括所識別的控制缺陷的性質及應對措施。
(8)管理層重視設計和實施健全的內部控制的相關證據(jù),包括這些內部控制得以適當記錄的證據(jù)。
(9)業(yè)務交易量規(guī)模,以基于審計效率的考慮確定是否依賴內部控制。
(10)對內部控制重要性的重視程度。
(11)影響被審計單位經營的重大發(fā)展變化,包括信息技術和業(yè)務流程的變化,關鍵管理人員變化,以及收購、兼并和分立。
(12)重大的行業(yè)發(fā)展情況,如行業(yè)法規(guī)變化和新的報告規(guī)定。
(13)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的變化。
(14)其他重大變化,如影響被審計單位的法律環(huán)境的變化。
5.審計資源
(1)向具體審計領域調配的資源,包括向高風險領域分派有適當經驗的項目組成員,就復雜的問題利用專家工作等;
(2)向具體審計領域分配資源的數(shù)量,包括安排到重要存貨存放地觀察存貨盤點的項目組成員的數(shù)量,對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的復核范圍,對高風險領域安排的審計時間預算等;
(3)何時調配這些資源,包括是在期中審計階段還是在關鍵的截止日期調配資源等;
(4)如何管理、指導、監(jiān)督這些資源的利用,包括預期何時召開項目組預備會和總結會,預期項目負責人和經理如何進行復核,是否需要實施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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