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經濟利益
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的情形和防范措施(教材P112-116,難度大,結合教材重點掌握)
經濟利益 |
涉及對獨立性 |
評價不利影響 |
防范措施 |
1.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
A.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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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 |
(1)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
D.審計項目組成員的其他近親屬 |
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 |
(1)其他近親屬盡快處置全部經濟利益,或處置全部直接經濟利益并處置足夠數量的間接經濟利益,以使剩余經濟利益不再重大 | |
2.當一個實體在審計客戶中擁有控制性的權益,并且審計客戶對該實體重要時,在該實體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
A.會計師事務所
|
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 |
(1)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
3.通過會計師事務所的退休金計劃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
審計項目組成員 |
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
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并在必要時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
4.當其他合伙人與執(zhí)行審計業(yè)務的項目合伙人同處一個分部時,如果其他合伙人或其主要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
A.項目合伙人所在分部的其他合伙人 |
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 |
(1)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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