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投資性房地產(chǎn)
1.定義:為了賺取租金或者資本增值,或者二者兼有而持有的“房產(chǎn)”和“地產(chǎn)”,其實質是讓渡資產(chǎn)使用權。
2.范圍: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建筑物、持有準備增殖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根據(jù)定義,自用房地產(chǎn)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chǎn)不屬于此范圍。
3.確認:參照第一章資產(chǎn)的定義和確認條件。外購的:買價+相關稅費。自行建造的比照固定資產(chǎn)。
4.計量:
公允模式,不提折舊或者攤銷,期末,按照公允價值調整帳面價值,記入當期損益。
成本模式,提折舊或者攤銷(其他業(yè)務成本)。期末,如果發(fā)生了減值,需要提減值準備。
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模式的為政策變更,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模式的不得轉為成本模式。
成本模式——————公允模式,由于采用公允模式,認公允,所以帳面價值大于公允價值(借方差額)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帳面價值小于公允價值的(貸方差額)入”資本公積“
由自用房地產(chǎn)轉為成本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chǎn),由于采用的是成本模式,所以轉換后的帳面價值=轉換前的帳面價值(要確認先前已經(jīng)提的折舊或者減值)。
5.處置
公允模式:將原先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資本公積”的轉入“其他業(yè)務收入”,將投資性房地產(chǎn)的帳面價值轉入“其他業(yè)務成本”
成本模式:將提的折舊或者攤銷和帳面余額轉入“其他業(yè)務成本”。
收到的租金和處置款都入“其他業(yè)務收入”。
6.本章雖然內容簡單,但考點甚多。不出意外的話,會結合固定資產(chǎn)、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組來個計算處理題,必須熟練掌握基本的知識點。
相關推薦:2009年注會考試大綱(新制度)及名師解讀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