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皮類: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少數(shù)皮類藥材在秋冬兩季采收,如苦楝皮此時有效成分含量較高。肉桂則在春季和秋季各采一次。杜仲、黃柏等可采用“環(huán)剝技術”。
(4)葉類:多在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開花前或果實未成熟前采收。
(5)花類: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開后采收;愔兴,在含苞待放時采收的如金銀花、辛夷、丁香、槐米等;在花初開時采收的如紅花、洋金花等;在花盛開時采收的如菊花、番紅花等。對花期較長、花朵陸續(xù)開放的植物,應分批采摘,以保證質量。
(6)果實種子類:一般果實多在自然成熟或將近成熟時采收。有的采收幼果,如枳實、青皮等。種子類藥材需在果實成熟時采收。
(7)全草類:多在植株充分生長,莖葉茂盛時采割,如青蒿、穿心蓮、淡竹葉等;有的在開花時采收,如益母草、荊芥、香薷等。而茵陳有兩個采收期,春季采收的習稱“綿茵陳”,秋季采收的習稱“茵陳蒿”。
(8)藻、菌、地衣類:藥用部位不同,采收時間不一,如茯苓立秋后采收較好,冬蟲夏草在夏初子座出土孢子未發(fā)散時采收,海藻在夏秋二季采撈,松蘿全年均可采收。
2.動物藥類
(1)昆蟲類:入藥部分含蟲卵的,應在蟲卵孵化前采收,如桑螵蛸應在深秋至次年三月中旬前采收,過時卵已孵化,質量降低。以成蟲入藥的,均應在活動期捕捉,如土鱉蟲等。有翅昆蟲,宜在清晨露水未干時捕捉,因此時不易起飛,如斑蝥等。
(2)兩棲類、爬行類:多數(shù)宜在夏秋兩季捕捉,如蟾蜍、各種蛇類。亦有在霜降期捕捉的,如中國林蛙等。
(3)脊椎動物:大多數(shù)全年均可采收,如龜甲、雞內金、牛黃、馬寶等。但鹿茸需在5月中旬至7月下旬鋸取,過時則骨化,麝香活體取香則多在10月份進行。
3.礦物藥類:全年均可采收,大多結合開礦采掘。
☆ ☆☆☆☆考點6:中藥的產地加工
1.中藥產地加工的目的:目的是促使鮮藥材的干燥,符合醫(yī)療應用要求和商品規(guī)格,以保證藥材質量,便于包裝、貯藏、運輸。最終達到形體完整,含水分適度,色澤好,香氣散失少,不變味,有效物質損失少等要求,才能保證藥材質量。
2.常用的加工方法
(1)揀、洗:將采收的新鮮藥材除去泥沙雜質和非藥用部分,但具芳香氣味的藥材一般不用水洗,如薄荷、細辛、木香等。
(2)切片:較大的根及根莖類、堅硬的藤木類和肉質的果實類藥材有的趁鮮切成塊、片,以利干燥。如大黃、雞血藤、木瓜。但對具揮發(fā)性成分和有效成分易氧化的則不宜切成薄片干燥,如當歸、川芎等。
(3)蒸、煮、燙:含漿汁、淀粉或糖分多的藥材,加熱時間長短不等,視藥材的性質而定,如白芍煮至透心,天麻、紅參蒸至透心,太子參置沸水中略燙,桑螵蛸、五倍子蒸至殺死蟲卵或蚜蟲。
(4)熏硫:有些藥材為使色澤潔白,防止霉爛,常在干燥前后用硫黃熏制,如山藥、白芷、川貝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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