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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孢素的不良反應
1、較常見的有厭食、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牙齦增生伴出血、疼痛、約1/3用藥者有腎毒性,可出現(xiàn)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腎小球濾過率減低等腎功能損害、高血壓等。牙齦增生一般可在停藥6個月后消失。慢性、進行性腎中毒多于治療后約12個月發(fā)生。
2、不常見的有驚厥,其原因可能為該品對腎臟毒性及低鎂血癥有關。此外該品尚可引起氨基轉移酶升高、膽汁郁積、高膽紅素血癥、高血糖、多毛癥、手震顫、高尿酸血癥伴血小板減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貧血、四肢感覺異常、下肢痛性痙攣等。此外,有報告該品可促進ADP誘發(fā)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釋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強因子Ⅶ的活性,減少前列環(huán)素產(chǎn)生,誘發(fā)血栓形成。
3、罕見的有過敏反應、胰腺炎、白細胞減少、雷諾綜合征、糖尿病、血尿等。(過敏反應一般只發(fā)生在經(jīng)靜脈途徑給藥的患者,表現(xiàn)為面、頸部發(fā)紅,氣喘、呼吸短促等。)嚴重各種不良反應大多與使用劑量過大有關,防止反應的方法是經(jīng)常監(jiān)測該品的血藥濃度,調節(jié)該品的全血濃度,使能維持在臨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嚴重不良反應的范圍內(nèi)。有報道認為如在下次服藥前測得的該品全血藥濃度約為100~200ng/ml,則可達上述效應。如發(fā)生不良反應,應立即給相應的治療,并減少該品的用量或停用。
巴比妥類藥物含量測定
根據(jù)巴比妥類藥物在適當?shù)膲A性溶液中,易與重金屬離子反應,并可定量地形成鹽的化學性質,可采用銀量法進行本類藥物的含量測定。
巴比妥類藥物首先形成可溶性的一銀鹽,當被測供試品完全形成一銀鹽后,繼續(xù)用硝酸銀滴定稍過量的銀離子,就與巴比妥類藥物形成難溶性的二銀鹽,使溶液變渾濁,以指示滴定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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