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作用(drug action)是指藥物與機體細胞間的初始作用,是動因,是分子反應機制,有其特異性(specificity)。藥理效應(pharmacological effect)是藥物作用的結果,是機體反應的表現(xiàn),對不同臟器有其選擇性(selectivity)。因此,藥理效應實際上是機體器官原有功能水平的改變,功能的提高稱為興奮(excitation)、亢進(augmentation),功能的降低稱為抑制(inhibition)、麻痹(paralysis)。過度興奮轉入衰竭(failure),是另外一種性質的抑制。近年來生命科學的迅速發(fā)展,能引起細胞形態(tài)與功能發(fā)生質變的藥物受到注意,例如某些物質可以引起細胞癌變,基因療法能使機體引出遺傳缺陷時或原來沒有的特殊功能。
藥物作用特異性強的藥物不一定引起選擇性高的藥理效應,二者不一定平行。例如阿托品特異性阻斷M-膽堿受體,但藥理效應選擇性并不高,對心臟、血管、平滑肌、腺體及中樞神經功能都有影響,而且有的興奮、有的抑制。作用特異性強及(或)效應選擇性高的藥物應用時針對性較好。反之,效應廣泛的藥物副反應較多。但廣譜藥物在多種病因或診斷未明時也有其方便之處,例如廣譜抗生素、廣譜抗心律失常藥等。
藥理效應與治療效果,后者簡稱療效(therapeutic effect)并非同義詞,例如具有擴張冠脈效應的藥物不一定都是抗冠心病藥,抗冠心病藥也不一定都會取得緩解心絞痛臨床療效,有時還會產生不良反應(adverse reaction),這就是藥物效應的兩重性:藥物既能治病也能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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