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在一個單位內具體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
根據《會計法》規(guī)定,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
3年以上經歷。
【提示】注意區(qū)分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
根據《會計法》,設置會計機構,應當配備會計機構負責人;不單獨設置會計機構,而在有關機構配備專職人員的,應當在專職會計人員中指定會計主管人員,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的職權。其實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是一個意思,只是不同的情況下的設置。
【例題31·單選題】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外還應當具備( )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A.高級會計師
B.會計師
C.助理會計師
D.會計員
【答案】B
【解析】本題考試會計機構負責人的任職資格。
(二)會計工作崗位設置
1.會計工作崗位的概念
會計工作崗位是指一個單位會計機構內部根據業(yè)務分工而設置的從事會計工作、辦理會計事項的具體職位。
2.會計工作崗位設置的要求
(1)按需設崗
根據本單位會計業(yè)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
(2)符合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
根據規(guī)定。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提示】出納并非所有賬簿都不能登記,除特種日記賬必須由出納登記外,出納還可以登記固定資產卡片等財產物資明細賬。
(3)建立崗位責任制
(4)建立輪崗制度
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要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以促進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yè)務和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
【例題32·判斷題】出納人員不得兼任任何賬目的登記工作。(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會計工作崗位的設置。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直接與單位資金收支增減往來有關的賬目。
(三)會計工作交接
1.交接的范圍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應與接管人員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xù);
(2)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因病暫時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者單位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xù);I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后,應當與接替或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
(3)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辦交接,但委托人應當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提示】會計人員未與接管人員辦清工作交接手續(xù)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2.交接的程序
(1)提出交接申請
(2)辦理移交手續(xù)前的準備工作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僖呀浭芾淼慕洕鷺I(yè)務尚來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谏形吹怯浀馁~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印章;
、壅響撘平坏母黜椯Y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芫幹埔平磺鍍,實行會汁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汁軟件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
(3)移交點收
、佻F(xiàn)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如有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xiàn)象,移交人員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谟袃r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fā)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③所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茔y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一致,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調節(jié)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⑤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及其他會計用品等,也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將有關電子數據在計算機上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據正確無誤后,方可交接。
(4)專人負責監(jiān)交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xù)時.必須由專人負責監(jiān)交:
①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jiān)交。
、跁嫏C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單位負責人監(jiān)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jiān)交。
【提示】所謂“監(jiān)交”,指監(jiān)督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xù)。根據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的崗位不同,對監(jiān)交人員的要求也不同。
(5)交接后的有關事宜
①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诮庸苋藛T應繼續(xù)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后銜接,內容完整。
、垡平磺鍍砸话銘钪埔皇饺荩唤与p方各執(zhí)一份,存檔一份。
3.交接人員的責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員應當對所移交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fā)現(xiàn)所接會計資料在真實性、完整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fā)現(xiàn)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例題33·多選題】在下列情況中,會計人員應該辦理會計工作交接的有( )。
A.調動工作
B.離職
C.臨時離職
D.因病不能工作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的情況。根據規(guī)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因故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理交接手續(xù)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例題34·判斷題】移交人員應對自己經辦且已經移交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
【答案】√
【解析l本題考核辦理會計交接手續(xù)后移交人員的責任。根據規(guī)定,移交人員不得以會計資料已經移交而推卸責任,仍然應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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