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會計憑證的規(guī)定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yè)務事項的發(fā)生和完成情況,明確經濟責任,并作為記賬依據的書面證明,是會計核算的重要會計資料。如何填制、審核會計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的首要環(huán)節(jié),對會計核算過程、會計資料質量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會計憑證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一)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yè)務事項發(fā)生時由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yè)務事項已經發(fā)生或完成情況、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二種原始憑據。它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原始憑證按照來源的不同,可分為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兩種;
按照格式是否一致,可以分為統(tǒng)一印制的具有固定格式的原始憑證如發(fā)票、各種結算憑證和各單位印制的無統(tǒng)一格式的內部憑證如領料單、入庫單等。
1.原始憑證的內容。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規(guī)定,原始憑證應包括如下內容:原始憑證名稱;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
填制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員的姓名;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經濟業(yè)務事項名稱;經濟業(yè)務事項的數量、單價和金額;
經辦經濟業(yè)務事項人員的簽名或蓋章;等等。
2.原始憑證的填制和取得。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的起點。一般情況下,原始憑證都是由經濟業(yè)務事項經辦人員取得或填制的,涉及的人員較廣,會計的專業(yè)知識也參差不齊。為了使會計工作能夠順利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guī)定,辦理經濟業(yè)務事項的單位和人員,都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這一規(guī)定體現了兩層含義:一是辦理經濟業(yè)務事項時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二是填制或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及時送交會計機構,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對于“及時”的時間期限,一般理解為一個會計結算期。這樣就能夠保證會計核算工作的正常進行和當期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
3.原始憑證的審核。審核原始憑證,是確保會計資料質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重要職責!吨腥A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對審核原始憑證問題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 (1)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法定職責審核原始憑證。
(2)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應當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3)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更正、補充。
4.原始憑證錯誤的更正。為了規(guī)范原始憑證的內容,明確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防止利用原始憑證進行舞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對原始憑證錯誤的更正做出了具體規(guī)定,其內容包括:(1)原始憑證所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2)原始憑證記載的內容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工作須由原始憑證出具單位進行,并在更正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3)原始憑證金額出現錯誤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憑證開具單位重新開具。(4)原始憑證開具單位應當依法開具準確無誤的原始憑證,對于填制有誤的原始憑證,負有更正和重新開具的法律義務,不得拒絕。
(二)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yè)務事項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賬簿的憑證。
1.記賬憑證的內容。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規(guī)定,記賬憑證應當具備以下內容: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記賬憑證的名稱和編號;經濟業(yè)務事項摘要;應記會計科目、方向和金額;記賬符號;記賬憑證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記賬憑證的填制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的簽名或印章等等。
2.記賬憑證的編制。記賬憑證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是會計正確提供信息的關鍵。《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對編制記賬憑證的程序和要求作出了規(guī)定,強調了兩方面的要求:一是記賬憑證編制必須以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為依據;二是作為記賬憑證編制依據的必須是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
七、會計賬簿的規(guī)定
(一)依法建賬的法律規(guī)定
依法建賬是會計核算中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建賬是會計工作中的重要一環(huán),是如實記錄和反映經濟活動情況的重要前提。這里所說的依法建賬的“法”,既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等,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租國公司法》等。
根據這些法律的規(guī)定,各單位在建賬時應遵守以下幾點:
1.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要按照要求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不具備建賬條件的,應實行代理記賬。
2.設置會計賬簿的種類和具體要求,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3.各單位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應當統(tǒng)一核算,不得違反規(guī)定私設會計賬簿進行登記、核算。
會計賬簿是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對全部經濟業(yè)務進行全面、系統(tǒng)、連續(xù)、分類地記錄和核算的簿記,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聯系的賬頁所組成的。會計簿記是會計資料的主要載體之一,也是會計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賬簿的主要作用,是對會計憑證提供的大量分散數據或資料進行分類歸集整理,以全面、連續(xù)、系統(tǒng)地記錄和反映經濟活動情況,是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檢查、分析和控制單位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各單位要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包括:
1.總賬。也稱總分類賬,是根據會計科目:(也稱總賬科目)
開設的賬簿,用于分類登記單位的全部經濟業(yè)務事項,提供資產、負債、資本、費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總括核算的資料?傎~一般使用訂本賬。
2.明細賬。也稱明細分類賬,是根據總賬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設置的,用于分類登記某一類經濟業(yè)務事項,提供有關明細核算資料。明細賬一般采用活頁賬。
3.日記賬。是一種特殊的序時明細賬,它是按照經濟業(yè)務事項發(fā)生的時間先后順序,逐日逐筆地進行登記的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日記賬一般使用訂本賬。
4.其他輔助賬簿。也稱備查賬簿,是為備忘備查而設置的。在實際會計實務中,主要包括各種租借設備、物資的輔助登記或有關應收、應付款項的備查簿,擔保、抵押備查簿等。
(二)登記會計賬簿的規(guī)定
根據有關規(guī)定,會計賬簿的登記應滿足以下要求:
1.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依據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是基本的會計記賬規(guī)則,是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質量的重要一環(huán)。
2.按照記賬規(guī)則登記會計賬簿!稌嫻ぷ骰A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記賬規(guī)則包括:會計賬簿應當按照連續(xù)編號的頁碼順序登記;會計賬簿記錄發(fā)生錯誤或隔頁、缺號、跳行的,應當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方法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以明確責任等等。
3.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其會計賬簿的登記、更正,也應當符合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4.禁止賬外設賬。各單位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事項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tǒng)一登記、核算,不得私設賬外賬。
(三)賬目核對
賬目核對也稱對賬,是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質量的重要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guī)定,賬目核對要做到賬實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和賬表相符。
1.賬實相符。賬實相符是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實有數核對相符的簡稱。保證賬實相符,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企業(yè)的業(yè)務活動是資金運動和實物運動的統(tǒng)一過程,會計賬簿記錄的主要是價值量運動,而實物運動在一定程度上是脫離價值運動的。要全面反映企業(yè)實物、款項的增減變化情況,就必須在會計賬簿記錄上如實記錄、登記,通過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的實有數相核對,可以檢查、驗證會計賬簿記錄的正確性,發(fā)現財產物資和現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利于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有利于改善管理、提高效益,有利于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2.賬證相符。賬證相符是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有關內容核對相符的簡稱。保證賬證相符,也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會計賬簿記錄是根據會計憑證等資料登記的,會計憑證是會計賬簿登記的基礎。通過賬證核對,可以檢查、驗證會計賬簿記錄和會計憑證的內容是否正確無誤,以保證會計賬簿資料真實、完整。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其相應的會計憑證記錄(包括時間、編號、內容、金額、記賬方向等)逐項核對,檢查是否一致。
3.賬賬相符。賬賬相符是會計賬簿之間對應記錄核對相符的簡稱。保證賬賬相符,也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會計賬簿之間,包括總賬各賬戶之間、總賬與明細賬之間、總賬與日記賬之間、會計機構的財產物資明細賬與保管部門、使用部門的有關財產物資明細賬之間存在著內在聯系,通過定期核對,可以檢查、驗證、確認會計賬簿記錄的正確性,便于及時發(fā)現問題,糾正錯誤,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和準確無誤。
4.賬表相符。賬表相符是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報表有關內容核對相符的簡稱。保證賬表相符,同樣也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會計報表是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及有關資料編制的,會計賬簿和相關資料是編制會計報表的基礎,兩者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通過檢查賬表之間的相互關系,可以發(fā)現其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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